科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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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管理部职能职责
     
        一、综合科(党建办)
        承担党建工作,负责日常政务、事务关系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起草或审查综合性报告、文件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负责综合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中心文秘、档案、信息、目标考核、信访、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办理;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纪检监察、劳动、宣传、职工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行业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管理经费的收支及管理;负责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督执法科
       负责管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负责研究、拟制、审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政策咨询的受理、转办;负责法律诉讼及执行工作;负责对外合作协议及法律文书的拟制和审查;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中心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管理、资金调度和收支;负责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的协调和管理;负责编制、上报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报表;负责拟制和对外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稽核审计科
        负责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运作程序、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业务管理系统制度安全建立及执行情况;负责接受外部审计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技术科
        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的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运行监控,负责信息化服务渠道的安全和维护,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与完整;负责业务核心数据的异地备份;负责中心内外网络的技术支持、衔接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资金归集科
        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操作规程;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交基数的核定并公布执行;负责督促各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受理缴存单位缴存比例的调整的申请和缓缴事项;负责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贷款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研究并制定操作规程;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合作楼盘准入;负责再交易房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和资产保全的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及对账工作;负责对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监督和运行分析;负责贷款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城区管理科、各县(市)管理部(开江县管理部、大竹县管理部、宣汉县管理部、渠县管理部、万源市管理部)
        负责办理本辖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业务;负责受理本辖区缴存单位的开户、比例和基数调整、缓交等业务的接件工作;负责受理本辖区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审批,负责本辖区贷款业务受理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记载本辖区职工个人缴存、转移、提取情况及个人账户的管理;负责与本辖区职工个人对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并报相关负责科室回复;负责接件转办受理住房公积金合作楼盘准入申请、并提出初步意见;协助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资产保全、贷款回收及对账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政策解释和催欠催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