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须知

  •     以下为偿还本市(达州市)公积金贷款本息、偿还本市(达州市)商业贷款本息、偿还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条件、额度及要件:
        一、提取条件
        1、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还满12个月)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
        2、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3、2019年11月25日前,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购房,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购房和落户不分先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2019年11月25日起,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住房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后再购房(先落户后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每个自然年度申请过1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从办理租房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凡有逾期贷款3期(含)以上的缴存人,正常还款一年后,才可申请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7、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提取的,需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二、提取额度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清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未婚的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原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填写丧偶未再婚承诺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偿还达州市公积金贷款本息不需要提供);
        3、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还贷情况明细表(打印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或此住房借款人的信用报告)原件,(偿还达州市公积金贷款本息不需要提供)。
        4、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