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____归集版块

  • 达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知识库
     
    一、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是?
      答: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dzzfgjj.com/
    二、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站网址是?
      答: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dzzfgjj.com/ispobs/
    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名称是?
      答: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名称为“达州公积金”
    四、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号码及服务渠道?
      答: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号码:0818-12329或0818-12345。职工还可以登录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天府通办”“达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和缴存等信息,方便又快捷。
    五、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答: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辖区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六、新单位开户可通过哪些渠道找到需要准备开户的资料?
      答:新开户单位可在所属辖区管理部用U盘拷贝资料或登录达州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官方网址点击下载中心找到单位业务(单位开户)下载资料。(提醒:企业开户可在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时勾选住房公积金一栏,市场监管局通过一窗通办推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直接办理,无需再提交资料。)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是?
      答:根据川建金发〔2022〕128号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津贴补贴项目最大范围为: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公务员绩效奖金、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八、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答:根据达市金管委[2022]2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职工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解释为准。
    单位职工月工资基数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上一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
    九、2023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70,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5122元。
    十、如何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答:根据达市金管委[2022]2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得低于5%。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需一致,一个单位的缴存职工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十一、单位财政紧张等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断缴,是否能以个人名义单独缴存?
      答:不可以。根据达市金管委[2022]2号的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公积金专户内,由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十二、单位在1月调整了一次缴存基数,3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是否涉及2021年公积金基数变动,能否再次进行工资基数调整?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
      根据达市金管委[2022]2号的规定:职工本人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及所在单位缴存比例。(职工个人及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应当分别四舍五入到元。)
    十三、怎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手续提供资料是:(1)申请报告;(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3)财务报表、工作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缓缴的公积金需要补缴吗?
      答:需要。缓缴期结束,企业恢复公积金缴存,并及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十五、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没有利息?
      答: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结息办法和利率计息。
    十六、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答: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分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和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1)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该单位集体归并、转移到其他单位的,由原单位经办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单位所属辖区管理部办理合并;(2)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单位未及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调入单位又为其开设另一个住房公积金帐号后,经转移造成一个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帐号的,可以由现单位出具合并证明,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帐号合并,也可以缴存人可携带身份证在所属辖区管理部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合并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不在一个单位的需办理转移,转移到一个单位后再办理合并手续。)
    十七、如何将外地的公积金转移到达州?
       答:首先职工需要在外地与外地城市的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在达州新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可以将外地城市缴纳的公积金,转移到达州的公积金账户内,可在达州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或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办理异地转移接续。
    十八、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怎么办?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九、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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