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猛药出重拳 净化住房公积金环境
——达州市获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唯一受省级表扬先进单位
近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彰为“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达州中心成为全省唯一受表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全省住建系统受表彰的3个先进单位之一,也是达州市辖区受表扬的4个先进单位之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下猛药出重拳,扭住不放,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乱象治理,净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第一,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2018年4月,中心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稽核审核科、政策法规科和各业务科室(管理部)等负责人为成员,统领扫黑除恶工作,并设置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有效管控风险点,治理虚构事实、提供虚假资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2018年5月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细化排查重点环节、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效果要求,确保了整个工作抓住关键,忙而不乱,有序开展。
第三,实施失信黑名单管理。2017年10月中心起草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对失信合作单位、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专门注记。对失信人员取消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在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告黑名单人员。同时发函至职工单位,由骗提职工所在单位负责追回骗提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对骗提职工给予行政处分。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市共有36名缴存职工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第四,联合公安机关打击骗提骗贷。2016年3月,中心同达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有效期5年。《通告》明确: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或为申请人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伪造买卖证件、合同、发票的社会组织或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止当前,我中心已向市公安机关累计报送36起骗提案件,涉案金额292.4万元。市公安刑侦支队立即对“2018.07.19伪造公文印章案”予以侦查。2018年11月,刑侦支队组织警力开展收网行动,破获3个分别以张丹、杜长江、王胜兰为首的作案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6人,收缴作案电脑12台、自动刻章机器1台、伪造的各类公章130枚及制假资料一批。构成犯罪的12名涉案人员已于2019年2月被市公安局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现在检察院已起诉至市人民法院,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第五,对外公布举报和征集线索渠道。中心公布了网络、现场、电话及信件等多种举报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张贴等方式,对外大力宣传中心制发的《关于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通告》,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向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涉黑、涉恶、涉乱现象开战。2015年以来,中心共接到6起电话投诉举报。
第六,及时报送黑、恶、乱相关线索。根据收集的线索,中心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情况。为了保障数据准确及时报送,中心还建立了扫黑除恶微信联络群,主要用于掌握每天各县(市)住房公积管理部是否有存在疑似的黑、恶、乱线索。
第七,曝光典型案例。通过达州日报社、达州电视台、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对涉黑涉恶涉乱使用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宣传。同时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办理要件、流程及时限,宣传中心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进一步让缴存职工明确违规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引导职工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