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公积金出台延、降、缓政策,为企业助力减负

  •   近日,自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发布以来,收到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及个人反响强烈,对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时针对困难企业和职工提出的抗疫减免政策给予肯定。同时,达州公积金中心也通过市长书记信箱、凤凰山下、12329热线等渠道收集到许多关于政策出台后市民产生的疑问。如:因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下发工资,造成职工偿还贷款困难;企业降比和缓缴的评定标准及降比、缓缴后是否影响职工贷款权益、办理流程等。
      针对目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个人,达州公积金中心提出了“延”、“缓”、“降”等政策,对于在2020年1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偿还住房贷款的职工,只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延迟还款申请书》,并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医院证明或者社区证明),工作人员会在收到资料后进行核实,情况属实便向贷款银行出具处理意见,由贷款银行按规定不做逾期处理。
      对于部分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向达州中心提出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等。达州公积金中心会通过政策考量引导企业正确选择降比或缓缴,指导企业灵活把握降比缓缴期间的基数标准等方式帮助企业和职工度过难关。
      截止目前,达州公积金中心已接到受疫情影响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12家,涉及职工1900余名,缓缴金额约386万元。同时也接到18位职工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延迟还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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