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三个一”,便民高效“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2-04-15 点击: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整顿以来,认真践行“以缴存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扣服务缴存职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积极打造“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让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真正体验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高效和快捷。
一次告知 不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
为避免单位经办人和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来回跑”、“多头跑”,中心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业务的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及要求、办理方式、监督投诉电话等进行了逐一清理,对36项服务事项均制定《一次性告知书》。目前,我市除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困难企业申请缓住房公积金这两项业务需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外,其他34项业务只要单位经办人或缴存职工按要求提交资料,不管是线下渠道还是线上渠道,可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占所有业务事项的94.44%,实现“零跑路”或“最多跑一次”,不会再跑“冤枉路”。
一网通办 多渠道服务实现“零跑路”
为给住房公积金管理插上“信息化翅膀”,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或零跑路”,中心积极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汇报、协调,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深度融入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并入驻天府通办APP、开设达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让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多渠道获得住房公积金服务。同时大力推进全程网办服务,缴存单位或缴存职工可能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达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单位开户、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异地转移、同城转移、提高缴存比例、个人基数调整、个人开户登记、单位汇缴、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租房提取、出境定居提取、购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购再交易房提取等业务,住房公积金网上办、掌上办成为现实。另外,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让异地缴存职工享受“同城化”服务。
仅今年1至3月,我市缴存职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达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就办理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132笔、金额1723万元;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380笔、金额601万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421笔、金额776万元;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949笔、金额2661万元。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通过“跨省通办”、“川渝通办”、“省内通办”渠道,异地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7笔、金额51万元。查询缴存、贷款等信息1173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54%,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6281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88%,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5764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75%,单位开户登记6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9%,单位汇缴191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70%,个人开户登记590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75%,同城转移247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8%,个人基数调整958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83%,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4笔,网上业务量同比增长2%。
一窗受理 同标准无差别审核业务
线下服务是住房公积金服务的一个重要渠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渠县、宣汉、万源、开江、大竹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服务专窗,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实行同标准受理、同流程审批,真正做到“一窗受理、后台审核、限时办结”。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只有银行才有资质签订合同、发放贷款,中心为避免借款职工中心、银行多头跑,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前置到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负责受理申请、初审资料,并预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中心对贷款实行不见面线上审批和发放。(撰稿人: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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