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职工租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干货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2-07-22 点击:次
无房需要租房自住的职工,怎么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呢?
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只要满足以下两点即可提取公积金:
1.在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无自住住房的;
2. 连续足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提取限额:18000元/年,再次提取需间隔12个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更好的满足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我市已出台阶段性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至每年20000元/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3.公积金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原件(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因工作调动变更工作地的,需提供正式调动文件或单位人事任命文件,并提供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原件(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5.本人Ι类储蓄卡原件。
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途径:
1.线下业务办理渠道: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2.线上业务办理渠道: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达州公积金”、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天府通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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