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201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0-09 点击: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达州市201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情况公开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3年,我市新开户职工5461人,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44024.58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共有169723人,缴存总额为603773.75万元,缴存余额为424105.68万元。
2、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3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51558.16万元,占同期归集额的35.80%,比上年增加17982.12万元,增长53.56%(其中:购房提取10011.60万元、还贷提取17241.43万元、退休及死亡提取13841.81万元、调离及辞职提取5175.25万元、重大疾病及生活困难和租房等其他原因提取5288.07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179668.07万元。
3、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13年,我市向2348名缴存人家庭发放贷款51143.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857.90万元,增长76.64%;回收贷款本金11434.22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累计向11323名家庭发放贷款170258.98万元,回收贷款本金45531.07万元,贷款余额124727.91万元;个贷率为58.85%,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例为10.35%。
4、资金其他运用和风险情况。
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余额为5000万元(本年度未新购买国债),资金使用率为71.31%,资金运用率为30.59%;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
二、年度财务情况
1、业务收入
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为15911.14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875.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637.4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24.22万元,其他收入73.64万元。
2、业务支出
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8405.13万元。其中:结转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8132.4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69.41万元,其他支出3.25万元。说明: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是自营性归集,所以归集手续费用支出为0。
3、增值收益及分配
2013年,我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506.01万元,按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247.28万元,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5105.73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432.59万元、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4443.08万元。
三、其他重大事项
1、组建综合服务科并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受理市本级、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咨询和贷款业务。
2、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陆续提高。目前,市本级、大竹县、通川区、开江县执行12%,达川区执行10-12%,万源市、宣汉县、渠县执行8%。
3、年度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市本级、通川区及达县南外镇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2013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各960元;达县(南外镇除外)、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万源市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2013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各880元;2013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8061元。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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