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4 点击: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在此期间需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业务。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2016年6月28日至7月1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业务,7月4日恢复业务办理。
2、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请提前或延后办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请各缴存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缴存职工。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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