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清产核资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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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配置合理性。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聘请1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参与我中心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现将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2日—12月18日
      三、报价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9日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综合科(通川区西外金兰路180号)
      四、工作内容:对我中心资产进行清查工作及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五、工作时间:10日内
      六、招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最近三年内,有在达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实际经验。
      注:参加单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到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进行资格预审查。
      七、询价文件要求
      参与询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密封报送:
      (一)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服务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下同);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符合以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四)法人授权书;
      (五)工作实施方案;
      (六)收费报价。
     
      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0818-2143267)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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