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行全市通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点击: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数据跑”代替“群众跑”,经过试运行,中心决定从2021年1月25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行“全市通办”。只要在达州市范围内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相关提取政策,不受缴存区域限制,可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在中心派出机构办理,受理地收取办事资料,归属地进行审核。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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