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恢复贷款额度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1 点击:次
各缴存单位、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开发企业:
根据2021年3月25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中心城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九条措施>执行期限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32号)要求,从2021年7月1日起(以备案时间为准),停止执行贷款额度上限上浮政策,恢复执行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为40万元的政策。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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