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21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达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稿)》《达州市违规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处理办法》《渠县财政供养单位欠缴情况的汇报》《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资金融通使用试点工作的请示》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的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0人,其中,在编49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167家,净增单位343家,新开户职工2.96万人,净增职工1.88万人;实缴单位3664家,实缴职工21.49万人,缴存额38.4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33%、9.64%、9.94%。2021年末,缴存总额289.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33%;缴存余额140.34亿元,同比增长15.7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1年,5.8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9.40亿元,同比增长17.6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0.42%,比上年增加3.30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49.2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9万笔17.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95%、10.03%。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37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9万笔148.69亿元,贷款余额101.8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21%、13.19%、8.4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58%,比上年末减少4.8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863笔28252.6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1857.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3160.5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1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9.21亿元。其中,活期0.00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05亿元,1年以上定期27.1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0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2.58%,比上年末减少4.8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2940.79万元,同比增长18.88%。其中:存款利息10934.6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001.62万元,其他4.5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2383.82万元,同比增长24.5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9418.8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964.80万元,其他0.1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0556.96万元,同比增长13.24%。增值收益率1.58%,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95.4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72.8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188.68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72.8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736.76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135.9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6217.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57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93万元,公用经费51.06万元,专项经费730.7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36.00万元,逾期率0.6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135.95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77%,国有企业占13.20%,城镇集体企业占10.71%,外商投资企业占0.6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4%,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68%;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88%,国有企业占24.33%,城镇集体企业占8.24%,外商投资企业占1.6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1%,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2.26%;中、低收入占99.71%,高收入占0.2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9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95%,租赁住房占5.8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0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0%,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44%,其他占2.6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91%,高收入占2.09%。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7.1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76%,比上年末减少0.2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327.3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4.92%,90—144(含)平方米占53.41%,144平方米以上占1.67%。购买新房占90.6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9.3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3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6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5.27%,30岁—40岁(含)占34.37%,40岁—50岁(含)占17.98%,50岁以上占2.3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5.5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50%;中、低收入占99.25%,高收入占0.75%。
        (四)住房贡献率
        2021,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2.18%,比上年增加2.4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1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调整及执行情况: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650元/月,最高不得超过16203元/月。
        2.2021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政策无调整。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根据达市府办函〔2021〕32号要求,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无变化。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2021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职工安装电梯提取27.99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金函〔2020〕864号)要求,我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的“放管服”部署和《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分工,积极参加“跨省通办”业务培训视频会,并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立“跨省通办”专区标识,开展“跨省通办”业务。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实现全市通办,新增“全程网办”的提取事项有:购新建商品房、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租房、离职、退休、出国出境定居。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要求,努力实现了:
        1.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无缝深度对接。
        2.在“天府通办”APP开通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基本信息”等11项应用。
        3.努力实现“跨省通办事项”,已在达州市公积金官方网站开通“单位开户登记”及“提前结清贷款申请”业务,并在“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和微信公众号分别开通归集业务14项、提取业务6项。
        4.全国手机公积金小程序上线运行、缴存职工通过小程序可查询个人公积金基本信息、打印缴存证明及办理异地转移公积金业务。
        5.积极打造外联平台,努力实现与省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建部数据共享。
        6.实现了川渝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及贷款结清证明无纸化。
        7.实现了业务系统内网环境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
        8.业务系统新建了移动审批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
        9.成功接入省住建厅视频会议系统。
        10.业务系统顺利通过三级安全等保测评,取得三级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1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人获得“四川省最美公积金人”表彰和1个管理部获得“四川省最美公积金服务窗口”表彰,还获得市级优秀服务窗口、先进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表彰12个。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1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共两笔,金额共计6万元。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1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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