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达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 存使用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达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
    存使用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
    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评估同意,2020年12月印发的《达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
    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试行办法》(达市金管委(2020]5号)文件
    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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