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下午,中共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召开2018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徐浩同志主持了会议,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陈立舜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和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进行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质询。
在听取述职述廉及现场质询后,陈立舜组长进行客观公正的点评。他指出:中心党总支对述责述廉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准备充分、效果良好,实现了内容与形式、内容与效果的统一。同时,他明确也指出了本次述责述廉洁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中心党总支及领导班子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就如何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是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也是纪检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专责监督的一种具体行动,更是广大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现自下而上的一种民主监督方式;二是通过述责述廉能让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加使命感、责任感,真正述出心中有职、心中有责、心中有纪,从而正确认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进而达到热爱集体、敬畏组织、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单位全面发展做出自己应用的贡献;三是述责述廉是组织对我们每个人的工作要求,更是组织对个人的关怀和关爱,只有在一个被管理监督的环境中才能成长,才能提升被管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能力,从而在工作中实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人生的追求。
会上,全体职工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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