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颜** | 时间:2023-05-18 09:32:57 | ||
留言内容: 2022年1月底我因职级晋升上调了工资,并从2月份开始执行。 我今天在“天府通办“查我帐户,2022年2-12月还是按1月份未上调工资的工资基数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扣缴,这明显有违一般人的认知,即2-12月应按上调工资后的工资为扣缴基数,请告知我住房公积金扣缴的相关政策依据,上调工资后还按原工资进行扣缴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5-29 08:57:08】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经我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在业务系统中查询和联系您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核实,您单位为您申报的公积金基数无误。目前,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详细缴交情况告知于您,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万源管理部电话0818-8603559咨询 |
姓名:聂** | 时间:2023-05-16 11:40:55 | ||
留言内容: 建议提供同省异地提取网上办理业务,为缴存人办理提取业务提供方便、便捷 | |||
中心回复:【2023-05-16 16:12:59】 网民朋友:您好! 目前我市很多提取业务可以通过我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官网,小程序等办理,您可以查询办理。其他很多市州也开通了网上提取业务的通道。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马** | 时间:2023-05-14 00:17:48 | ||
留言内容: 请问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是从开户时间算起吗?我21年到22年末由主管部门(行政单位)缴纳,23年市上要求主管部门下设的事业单位要自行缴纳公积金,所以23年一月开始我的公积金由我所在的主管部门下设的事业单位缴存,请问这影响我公积金贷款吗?(看到公积金贷款要求有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要求) | |||
中心回复:【2023-05-15 14:58:48】 网民朋友:您好! 您原单位和现在单位的公积金时间只要中间没有间段就算连续缴存。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3091366咨询 |
姓名:曲** | 时间:2023-05-12 17:00:33 | ||
留言内容: 公积金中心您好。咨询关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试行办法》中问题:最高限额提升至80万,是否有其他限制呢,如房屋总价需大于多少万元。另在达州市域内首套首贷的是二手房,首付比例为2成还是3成呢?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5-15 14:57:13】 网民朋友:您好! 其他政策按我市贷款管理办法执行,首套首贷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为2成。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3091366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3-04-28 09:58:24 | ||
留言内容: 关于企业公司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时,如何办理自动扣款业务? | |||
中心回复:【2023-05-17 15:16:16】 网民朋友,您好!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需在网厅办理按月足额转账,目前我中心业务系统还未支持自动扣款。如系统有相关业务更新,我中心会在网厅中提示。感谢您对工作的支持!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23-04-24 21:46:56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目前名下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结清贷款出售出去,二次可以使用公积金吗?中间需要间隔多久才可以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 | |||
中心回复:【2023-04-25 10:42:34】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您在结清当前贷款的第二个月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可贷金额请您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个人征信证明去我宣汉县管理部前台窗口计算,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宣汉管理部电话咨询0818-5223087 |
姓名:苟** | 时间:2023-04-23 18:17:39 | ||
留言内容: 网上提取公积金需要信息查询授权书,请问是什么?需要去哪里领取吗? | |||
中心回复:【2023-04-25 09:17:05】 网民朋友:您好! 登陆我中心官方网站,进入下载中心,个人业务,选择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下载后打印。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许** | 时间:2023-04-23 11:36:27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贷款,现在已经全部还清,建设银行已经办理了解押等手续,请问,还需要到你们那里办理什么手续?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4-23 12:44:19】 网民朋友:您好! 在您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次月我中心业务系统将会显示您的贷款已结清,不需要到我中心再办理手续。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向** | 时间:2023-04-21 13:47:49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江苏省,户籍地和购房地在达州市,江苏省那边公积金政策支持提取公积金还异地商贷,但需要自己跑到江苏进行线下登记,因为去江苏太远了不方便,了解到达州公积金中心有支持跨省通办业务,像我这种能不能带上资料来达州公积金中心进行登记,我就可以自己在江苏公积金中心线上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 |||
中心回复:【2023-04-23 12:47:54】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支持跨省通办业务,请您带上办理提取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到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向** | 时间:2023-04-21 12:01:53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江苏省,户籍地和购房地在达州市,江苏省那边公积金政策支持提取公积金还异地商贷,但需要自己跑到江苏进行线下登记,因为去江苏太远了不方便,了解到达州公积金中心有支持跨省通办业务,像我这种能不能带上资料来达州公积金中心进行登记,我就可以自己在江苏公积金中心线上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 | |||
中心回复:【2023-04-23 12:47:43】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支持跨省通办业务,请您带上办理提取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原件到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周** | 时间:2023-04-08 20:03:47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在达州的公积金余额现在有9.9万元,今年4月份在达州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12万,商业贷款贷了48万。现在我如果要提取公积金,请问我最多可以提取多少哇?9.9万可以全部提出来不,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4-10 09:51:36】 周先生:您好! 购新建商品房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须在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备案日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备案表原件1份; (5)购房缴款票据原件1份(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购房款发票);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注:购本市自住住房可在网上进行办理。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李** | 时间:2023-04-04 22:53:31 | ||
留言内容: 1.达州的双职工公积金,计划在重庆买房,有什么政策或要求,才可以用达州公积金偿还重庆的按揭贷款(签约还贷)。目前户口在达州,可以提前迁移至重庆。2.3月进行贷款一次性还清,计划4月进行过户,几年前办理的在8月进行签约还贷(未进行签约还贷解约),故最近一次提取公积金是22年8月。请问过户后,我还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80%吗?需要什么资料? | |||
中心回复:【2023-04-06 09:13:49】 网民朋友:您好! 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职工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一致.需先有户口再购房。 2,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多项住房消费提取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孙** | 时间:2023-04-02 23:54:58 | ||
留言内容: 网上看到遂宁市公积金贷款发放标准中是认贷(商贷和公积金贷)不认房,我们达州公积金贷款房屋或贷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会不会调整到类似标准?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4-03 09:15:24】 孙华东:您好! 我市房屋套数认定以达州市不动产管理局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为准。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舒** | 时间:2023-03-31 11:24:30 | ||
留言内容: 2021年我在重庆购买了一套住房,现我夫妻户口均在达州市,可否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如不行我现在迁户口到重庆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不,谢谢领导答疑。 | |||
中心回复:【2023-03-31 12:23:47】 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 2号文件第二条 限制在非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以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同时根据您所购房和户籍转移时间情况,均属非户籍地购房,故中心无法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业务,请予理解和支持。3月31日中午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宣传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柏** | 时间:2023-03-28 20:04:29 | ||
留言内容: 1.我2017年通过达州公积金在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一套,现准备提前还款,程序该怎么走? 2.还款后,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在达州买房付首付,并提取公积金偿还达州每月的贷款吗? 3.如果我不提前还公积金贷款,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在达州买房吗? | |||
中心回复:【2023-03-29 14:35:08】 网民朋友:您好! 经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与您本人联系,了解到您是在重庆公积金中心申请的贷款,故现您提前还贷需到重庆公积金中心办理。您目前 贷款结清后如需再次在达州购房可以再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一个家庭最多可以享受两次),具体可贷金额需您本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征信原件到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计算。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23-03-28 16:05:21 | ||
留言内容: 于2007年在成都购一套小高层无电梯,现在成都那套房享受政策老旧小区安装电梯,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本人工作在达州、户籍在达州、公积金缴存在达州市) | |||
中心回复:【2023-03-29 12:29:47】 张先生,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您属于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以外区域购房并实施住房消费,根据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文件要求 ,中心无法为您办理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提取业务。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宣传相关政策,请予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 0818-3091366 咨询 |
姓名:苟** | 时间:2023-03-27 20:24:17 | ||
留言内容: 在外省买房未用公积金贷款,请问我的公积金可以一次取完吗? | |||
中心回复:【2023-03-29 10:05:47】 苟女士,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通过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您可按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 职工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文件要求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根据现行政策,正常还款12个月后,还可办理按年还贷提取。如您还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 0818-3091366 咨询 |
姓名:刘** | 时间:2023-03-24 17:01:49 | ||
留言内容: 如果有公积金贷款,又想提取。请问提取后剩下的余额是不是不能低于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好多比例哟? | |||
中心回复:【2023-03-27 10:03:40】 网民朋友:您好!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正常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含)后申请。 2)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注:可在网上办理。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周** | 时间:2023-03-23 20:41:26 | ||
留言内容: 请问在公众号上面申请提取公积金大概需要多久哟? | |||
中心回复:【2023-03-24 10:47:09】 周先生,您好! 缴存人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果被退件,会注明退件原因,请缴存人补齐资料后重新提交。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咨询 |
姓名:李** | 时间:2023-03-21 20:33:29 | ||
留言内容: 本人和配偶在2021年达州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政策无法又提又贷,只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每月按时还贷,现想购买第二套房,问能否提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全款购买二套房呢? | |||
中心回复:【2023-03-22 09:24:25】 网民朋友: 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多项住房消费提取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若您仍有其它问题,请拔打开江管理部电话咨询0818-8223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