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张** | 时间:2023-03-16 14:50:45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由于县财政比较困难,已经缓缴公积金一年了,请问能不能通过单位提供缓交证明的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为购房者提供更加的便利。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3-16 16:40:12】 网民朋友:您好! 缴存职工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故您的情况目前不能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蒋** | 时间:2023-03-16 10:17:27 | ||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买一套二手房(达州市内),价格70w,请问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我和家人征信记录良好,公积金底数充足,已连续缴纳8年,单方公积金,首套房,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所有情况都正常) | |||
中心回复:【2023-03-16 16:37:24】 网民朋友:您好!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为以下七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1.申请的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缴存基数之和的50%。若借款人及配偶有其他债务的,须在此基础上扣减每月分摊还款额; 2.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单职工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3.购首套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80%;购第二套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70%; 4.购再交易房的抵押值不得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70%; 5.贷款总额=前四项最低值×缴存时间系数×欠缴系数;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6-11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2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欠缴1-2个月的系数为1;欠缴3-4个月的系数为0.95;欠缴5-6个月的系数为0.9。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 7.不得高于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 (二)首付款比例 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抵押值的确定 1、购首套房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的80%; 2、购二套房改善性住房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的70%。 3、购再交易房的抵押值不得超过该房评估价值的70%。 具体贷款您需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征信记录到我中心政务中心前台计算。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袁** | 时间:2023-03-15 21:55:53 | ||
留言内容: 本人15年引进硕博生,16年买了一套35平米的自住房,先结婚后,配偶在达没有房产,现在想购买一套大一点面积住房,需要用公积金贷款。就想咨询下,可否按照最新政策用公积金贷款,可否按首套房贷款。 | |||
中心回复:【2023-03-16 09:19:30】 网民朋友:您好! 如果您现在再购买住房,因您已有一套住房,只能按二套房贷款。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3-03-15 16:29:03 | ||
留言内容: 家庭无房产证明怎么开具 | |||
中心回复:【2023-03-16 09:06:28】 网民朋友:您好! 无房证明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去不动产管理局打印,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庹** | 时间:2023-03-14 18:57:40 | ||
留言内容: 为什么你们讲商贷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但中共达州市委书记信箱里面有一封信件,就是询问商贷能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记在回信里说了能,并告知了需要准备的材料。 | |||
中心回复:【2023-03-15 10:17:26】 网民朋友:您好! 经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本人,了解您在书记信箱里面看到的信件是2015年的,当时达州确实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但后面国标出台后我市就取消了该政策。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姓名:唐** | 时间:2023-03-13 20:47:05 | ||
留言内容: 在达州用了异地公积金贷款买了房,还款还了好几年但是因为工作原因被迫离职了导致公积金断交了,对我已经还款的公积金有没有影响。 | |||
中心回复:【2023-03-14 09:46:45】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根据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章 第十七条规定: 贷后停缴或欠缴超过1年的,其公积金贷款余额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姓名:李** | 时间:2023-03-13 10:31:22 | ||
留言内容: 2022年11月之前我在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上班,2015年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2022年11月经过调动,现在在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班,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还完的情况下,我的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转移到内江来;如果不能转移到内江来,账户内下剩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处理。 | |||
中心回复:【2023-03-14 09:46:08】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的情况,公积金账户足额缴存并封存满6个月,同时也在新工作地开户建缴6个月后,达州公积金账户可以转入新账户。在达州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请继续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感谢对达州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3-03-09 13:39:50 | ||
留言内容: 夫妻均有达州市内公积金,因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办理了签约还贷业务(即在一年内有提取业务),导致第二套改善房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而只能商业贷款(目前还贷时间有两年左右),但商业贷款的利率高太多,首套房也不能及时卖出,导致压力太大。请问如果我现在还清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的话,能否将第二套改善房的贷款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3-03-14 09:44:54】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0月25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1267-2017)规定:2.0.1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受托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个人住房贷款”。您所建议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属于公积金贷款的业务范围。因政策原因,目前您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敬请谅解!我中心已将您的建议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备,目前为止,我们也收到您同类诉求已有很多,也对是否开通这个政策进行了研究,不予开通意见占多数。达州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会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发布,请您随时关注,谢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和建言! 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拨打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电话咨询0818-3091372。 |
姓名:冯** | 时间:2023-03-09 12:06:51 | ||
留言内容: 能提取公积金账户里所有的钱,偿还现有住房的全部本金吗?如果能,需要怎么办理?谢谢哈 | |||
中心回复:【2023-03-09 14:32:17】 网民朋友:您好! 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在本市办理过签约还贷的,在一次性结清该笔贷款前须提前解约“公积金签约还贷”手续; (2)须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3)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总额。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本市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4)住房借款合同原件1份(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5)贷款银行出具的已全部还清凭证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若仍有不清楚的,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黄** | 时间:2023-03-07 19:06:04 | ||
留言内容: 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什么时候开通按月、按年对冲房贷的业务?人家外面很多大城市基本都开通上线了 | |||
中心回复:【2023-03-08 14:12:33】 网民朋友:您好! 目前我市还未开展对冲房贷的业务,以前我市曾为此做过相关调研,因为我市财政划拔公积金按月时间不准时,容易因此造成职工逾期,故目前未开展。 |
姓名:郭** | 时间:2023-03-06 18:14:00 | ||
留言内容: 父母在老家的宅基地上房子,我想把自己的公积金提取一部份出来给他们,这样可以吗?需要什么资料? | |||
中心回复:【2023-03-08 14:13:26】 网民朋友:您好! 我市目前未开展此项业务,若仍有不清楚的,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杨** | 时间:2023-03-01 19:54:41 | ||
留言内容: 1.目前我在达州市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该笔贷款是否就可以打印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2.我在异地公积金中心贷款之后,是否可以提取达州的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 |||
中心回复:【2023-03-02 09:13:35】 网民朋友:您好! 结清贷款后的次月十日我中心财务系统扎帐后即可打印异地缴存证明,在异地贷款后,目前 我中心政策支持在户口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您的情况是可以提取的。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3-03-01 15:12:18 | ||
留言内容: 我在大竹缴的公积金,家属在宣汉缴的,我要办理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提取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可以在达州或者大竹办吗?还是大竹和宣汉两个地方都要去? | |||
中心回复:【2023-03-01 15:38:21】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符合商业贷款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可以在大竹住房公积金窗口递交资料办理,无需再到宣汉办理。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和您电话联系告知办理流程,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大竹管理部电话0818-6221471 |
姓名:袁** | 时间:2023-02-25 10:28:55 | ||
留言内容: 登陆验证码收不到,没有拦截也查询了运营商短信正常, | |||
中心回复:【2023-02-27 10:59:11】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收悉!因我中心业务系统临时更新造成短暂时间内部分缴存人网上登录无法接收到验证码的情况发生,经调试目前验证码已可正常接收。给您造成不便,请予谅解!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苏** | 时间:2023-02-23 20:15:22 | ||
留言内容: 我在重庆购房,户籍是达州大竹,公积金是大竹的,前期是商贷,能商转公吗? | |||
中心回复:【2023-02-24 10:11:20】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0月25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1267-2017)规定:2.0.1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受托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个人住房贷款”。您所建议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属于公积金贷款的业务范围。因政策原因,目前您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敬请谅解!我中心已将您的建议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备,目前为止,我们也收到您同类诉求已有很多,也对是否开通这个政策进行了研究,不予开通意见占多数。达州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会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发布,请您随时关注,谢谢您对付住房公积金的关心和建言! 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拨打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电话咨询0818-3091372。 |
姓名:李** | 时间:2023-02-23 09:31:06 | ||
留言内容: 请问2023年是否还执行缴存人为子女购房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 |||
中心回复:【2023-02-23 10:39:56】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达市府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第七条 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易** | 时间:2023-02-22 22:09:13 | ||
留言内容: 我们于2021年底购买了首套住房,当时公积金只能贷,现在我们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本金用于装修吗? | |||
中心回复:【2023-02-23 09:11:53】 易女士,您好! 目前我中心无法办理装修提取业务。通过和您电话联系,根据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我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中查询,您有公积金贷款并在按时足额还款中,根据相关政策,您可办理按年还贷提取公积金,具体操作流程已电话详细告知于您。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3-02-21 18:10:14 | ||
留言内容: 我在成都购房,是采用的组合贷款。因前期房贷利率较高,近期想将商贷部分提前还完。我想咨询一下,我提前还完商贷以后,能否按照商贷还款金额提取公积金,该如何办理。同时后续公积金贷款部分可否按照还贷金额提取公积金,如何提取?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2-22 09:58:34】 罗先生,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的情况,成都所购房商贷还款部分可以提取,因为同一套房屋是组合贷,后续公积金还款金额一年提取一次不受影响。 可按如下要求办理: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正常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含)后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 4)借款合同原件1份 5)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12个月还贷情况明细表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因是户籍所在地购房,还需提供有户籍转移时间的户口簿原件。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 |
姓名:彭** | 时间:2023-02-21 14:33:42 | ||
留言内容: 在2020年的时候,我男朋友买了房子,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现在我们结婚后,可以把商业贷款结清后,使用公积金贷款吗?如何申请呢?只有一方有公积金可以吗? | |||
中心回复:【2023-02-21 16:12:25】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和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没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所以中心无法办理此业务,请予理解!也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根据您的情况,您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 |
姓名:彭** | 时间:2023-02-21 14:23:01 | ||
留言内容: 我男朋友在2020年购买了锦云府小区房子,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现在我们结婚了,我有公积金,请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来偿还贷款吗? | |||
中心回复:【2023-02-21 16:12:03】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和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没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所以中心无法办理此业务,请予理解!也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根据您的情况,您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