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安** | 时间:2022-10-16 01:50:14 | ||
留言内容: 大竹财政欠缴庙坝中学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目前只缴纳到今年三月份,期间六个月处于未缴状态,严重影响到一些业务的办理工作,还望能及时进行补缴。 | |||
中心回复:【2022-10-17 10:34:59】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大竹管理部工作人员已于10月17日上午和您所在的单位联系,了解相关欠缴情况并进行了催缴,目前大竹管理部已将这一详细情况电话告知了您。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大竹管理科电话0818-6221471 |
姓名:侯** | 时间:2022-10-14 14:51:51 | ||
留言内容: 建议管理中心尽快支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减轻老百姓还贷压力,激活市场拉动消费! | |||
中心回复:【2022-10-17 09:34:42】 网民朋友,您好!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根据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要求制定【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因国家标准中没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所以目前无法办理此项业务,请予理解!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 如有业务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 |
姓名:杨** | 时间:2022-10-13 20:36:29 | ||
留言内容: 你好,夫妻双方均有公积金,是否可以共同贷款,并偿还贷款? | |||
中心回复:【2022-10-14 10:29:28】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万源管理部工作人员已于10月14日上午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万源管理部电话0818-8603559 |
姓名:伍** | 时间:2022-10-11 11:13:54 | ||
留言内容: 本人户口在成都,在成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用本人的公积金贷款40万元,目前银行正在批贷,想咨询以下问题:1,公积金提取用于本息偿是在自己还款一年后才能办理么?2.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贷款用的是本人公积金,可否一次性提取另一方的公积金用于首付?3.因夫妻双方在达州无住房,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还可否以租房提取公积金? | |||
中心回复:【2022-10-12 09:22:23】 网民朋友:您好! 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后再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除需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 3,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4,达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缴存职工在异地的户籍所在地购房,缴存人夫妻双方任意有一方缴有公积金的,且缴有公积金的一方户籍在购房所在地,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
姓名:史** | 时间:2022-10-08 16:52:01 | ||
留言内容: 在成都购房,目前组合还贷中,但是成都楼盘地产商不开发票只有收据,其他资料都齐全,地产那边不开票中心这边不放贷,请问这种情况中心如何处理,能否先放贷在交房时后补发票。 | |||
中心回复:【2022-10-09 09:53:47】 网民朋友:您好! 经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与您本人沟通,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
姓名:黎** | 时间:2022-10-05 22:04:54 | ||
留言内容: 请问为什么官方网站没有这个达州市住房公积金非销户型提取申请用表呢?方便的话可以上传一份电子版供大家下载么? | |||
中心回复:【2022-10-08 09:45:06】 网民朋友:您好! 目前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要填报提取申请表。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
姓名:胡** | 时间:2022-10-01 02:23:51 | ||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贵单位出台了公积金4月28号~12月31日的又取又贷阶段性政策。因为我现在的房子是商贷,现已还完。于是响应国家的政策又定了一套。于9月份签订合同,也于9月份已备案。但是现在还没有办理贷款手续。我就是想问一下,假如我12月份去取公积金的话,最多能取到几月份以前的?例如9月份以前的还是12月份以前的。 谢谢! | |||
中心回复:【2022-10-08 09:43:45】 胡先凡:您好! 提取额度 1、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备案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且按合同协议中房屋产权共有人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提取,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
姓名:冉** | 时间:2022-09-30 00:28:19 | ||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由于单位已经超过六个月没有缴纳公积金,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贷款,开发商告知我逾期半年未缴纳公积金,即无法办理贷款。特询问如何才能解决此问题,办理贷款,谢谢。 | |||
中心回复:【2022-09-30 10:57:57】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您所提供的电话号码,我中心大竹管理部工作人员 于9月30日上午和您联系,详细宣传解答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大竹管理部电话0818-6221471 |
姓名:廖** | 时间:2022-09-25 12:19:12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于2021年10月在重庆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忘记把回执单交回宣汉公积金处,请问有影响吗?现在交还行吗? | |||
中心回复:【2022-09-26 09:26:16】 廖雪梅:您好! 请您尽快将回执交回宣汉管理部。宣汉管理部联系电话:0818-5223087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22-09-22 10:13:41 | ||
留言内容: 请问现在还有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吗? | |||
中心回复:【2022-09-22 11:17:58】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和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没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所以中心无法办理此业务,请予理解!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 如有业务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 |
姓名:黄** | 时间:2022-09-21 17:32:58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夫妻双方户籍均在达州,请问在重庆买房,根据打造川渝双城经济圈相关政策,可以提取住房积金和贷款吗? | |||
中心回复:【2022-09-22 10:05:59】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9月22日上午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2389613 |
姓名:季** | 时间:2022-09-19 13:45:36 | ||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打扰了,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于9月29日通过,目前准备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提前还款约定,我请求并告知贷款银行工作人员我选择提前还款部分贷款后,剩余贷款余额选择月供不变,缩短年限的方式,但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选择,只能选择月供减少,年限不变方式,同时咨询大竹公积金中心,得到回答与银行一致,但经查阅,未找到相关要求。请给予帮助。 | |||
中心回复:【2022-09-22 11:12:39】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办理公积金贷款所所在银行沟通,签订借款合同还贷满12个月后,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并缩短贷款年限。后续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我中心信贷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衷心感谢您对达州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姓名:王** | 时间:2022-09-13 13:17:21 | ||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我办理的公积金提现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业务,提现到账需要几个工作日,还有后面新的公司能否重新开户缴纳公积金 | |||
中心回复:【2022-09-14 10:29:44】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中查询核实,并将相关情况于9月14日上午和提取人王丹电话联系,详细告知了业务办理流程,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2389613 |
姓名:李** | 时间:2022-09-12 11:27:45 | ||
留言内容: 老师您好!我在婚前有一套住宅是在重庆渝中区,未用公积金,商贷未结清,现结婚后想在达州市购买一套住宅,用老公的公积金,请问这种公积金贷款属于首套还是二套? | |||
中心回复:【2022-09-14 15:37:57】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9月13日上午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2151529 |
姓名:阮** | 时间:2022-09-10 15:25:30 | ||
留言内容: 我买的房子从去年9月份开始至今贷款都是由我本人全付,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贷款呢?一年满了之后,我还需办理什么手续? | |||
中心回复:【2022-09-13 11:08:11】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9月13日上午和您电话联系,详细解答了提取业务办理相关流程,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2389613 |
姓名:鲁** | 时间:2022-09-08 22:45:35 | ||
留言内容: 你好,本人于2021年8月用达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个人的商品房,2021年11月开始还贷款,但现因工作即将变动到成都,能否继续正常还贷? | |||
中心回复:【2022-09-14 15:38:02】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9月9日上午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2389613 |
姓名:黄** | 时间:2022-09-04 18:14:49 | ||
留言内容: 建议达州市范围内实行商转公贷款政策,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全国、省内多地即恢复了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达州市为何不推行,望主管部门领导多为职工分忧。 | |||
中心回复:【2022-09-14 15:38:26】 网民朋友,您好!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根据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要求(没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制定【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请予理解!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 如有业务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 |
姓名:王** | 时间:2022-09-03 12:30:34 | ||
留言内容: 您好,从2019年11月25日,起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购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或配偶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然后再购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配偶为重庆籍,“购房所在地的户籍”是指大重庆,还在只是指户籍所在县域?具体就是,如果户籍是重庆万州区,在重庆江北区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吗? | |||
中心回复:【2022-09-07 14:47:03】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9月7日上午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2389613 |
姓名:郑** | 时间:2022-09-02 09:47:23 | ||
留言内容: 办事大厅太远,想在官网上下载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免来回跑冤枉路,找了半天没找到,能不能提供一下下载版本 | |||
中心回复:【2022-09-07 14:46:54】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电话联系,您所咨询的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问题,现作如下答复: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正常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含)后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 4)借款合同原件1份; 5)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12个月还贷情况明细表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如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部 电话0818-2389613 |
姓名:帕** | 时间:2022-08-30 19:31:26 | ||
留言内容: 你好,本人因在成都买房,需求提取达州的住房公积金,各种多余的材料(如夫妻双方身份证),还有就是有了购房合同还需要购房票才能提取,而在成都市提取都只要其中之一,或者补充写情况就可以提取, | |||
中心回复:【2022-08-31 09:12:07】 网民朋友:您好! (一)购新建商品房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须在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备案日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备案表原件1份; (5)购房缴款票据原件1份(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购房款发票);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职工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一致。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