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张** 时间:2022-08-01 10:18:28
留言内容: 您好:近期在达州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以夫妻双方名义购买,主贷人公积金缴纳正常,配偶事业单位公积金断交超6个月,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否正常办理贷款,如果不能办理贷款,可否用一个人的名义购房?
中心回复:【2022-08-04 11:05:34】 网民朋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心工作人员已针对您咨询的问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对相关政策做了解释工作,后续如仍有疑问可拨打 贷款管理科电话 0818-2151529。感谢您对达州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姓名:黄** 时间:2022-07-27 02:47:28
留言内容: 您好,我在重庆买的一套房子,现在想提前还款。公积金是达州的。请问提前还款能取达州的公积金吗?户口不在重庆。
中心回复:【2022-07-27 09:52:48】 网民朋友:您好!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职工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一致。您这种情况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2-07-25 10:32:58
留言内容: 本人西城名苑有一套房子,公积金贷款买的,目前欠款20多万,我本次想提前还10多万,目前我公积金里面还有7万多余额,请问我还了贷款后可否把目前公积金余额全部取出来呢?
中心回复:【2022-07-25 14:21:44】 李小江缴存人,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7月25日上午和您电话联系了解: 根据您公积金缴交和每年支取的情况,如您本年度提前部分还贷,2023年7月20日后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到时请与我中心联系:08182389613 城区管理部
姓名:冉** 时间:2022-07-24 01:30:30
留言内容: 请问在宣汉县缴存公积金,在重庆市购买了首套房,申请办理公积金还贷找重庆这边的公积金中心还是宣汉的公积金中心?放贷后需要提供回执吗?
中心回复:【2022-07-25 14:21:55】 冉秋红缴存人,您好! 根据您咨询的公积金问题现答复:在户籍地重庆购房,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可在达州市(宣汉县管理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放贷后不需要提供回执。 7月25日上午,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宣传政策,如您还有相关业务问题咨询请拨打0818-5223087 宣汉管理部
姓名:于** 时间:2022-07-23 14:05:30
留言内容: 本人婚前买房,夫妻双方都在上班达州有公积金,婚后能提取双方的公积金余额偿还贷款吗,流程是什么?个人偿还贷款多久后能提取公积金。
中心回复:【2022-07-25 14:22:09】 网民朋友:您好! 2019年11月25日前购房,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屋在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   4、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提取资料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22-07-22 13:35:26
留言内容: 本人与妻子均为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婚前本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一套自住房,现需购买第二套住房。请问我妻子能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购买第二套住房吗
中心回复:【2022-07-25 14:22:27】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达金管〔2022〕25号《关于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阶段性政策的通知》中:取消住房消费使用公积金须间隔 12 个月的时间限制 文件精神,配偶可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有业务咨询请拨打电话0818-2389613 城区管理科
姓名:谭** 时间:2022-07-20 16:32:11
留言内容: 本人在贵单位已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前只缴了5个月公积金(缴纳到2021年12月)。在欠缴7个月公积金的情况下,能否享受人才政策缴纳1个月公积金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中心回复:【2022-07-22 10:47:25】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我中心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7日印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试行办法>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20〕2号)文件。 第二款第四条规定:“高层次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后,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其他条件的,在达州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款第五条规定:“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至80万元,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的限制。” 我中心工作人员就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联系并作政策宣传。如您公积金贷款方面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拨打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咨询,电话:0818-2151529,感谢你对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姓名:谭** 时间:2022-07-20 11:26:04
留言内容: 我系21年通过“英才计划”引进到达川区某事业单位,已于21年底在贵中心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我的公积金只缴纳了5个月(缴纳到2021年12月),我预计于22年8月中旬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现特向贵中心咨询我这种情况能否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即缴纳1个月公积金后就能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0万的政策。
中心回复:【2022-07-22 10:18:18】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我中心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7日印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试行办法>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20〕2号)文件。 第二款第四条规定:“高层次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后,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其他条件的,在达州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款第五条规定:“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至80万元,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的限制。” 我中心工作人员就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联系并作政策宣传。如您公积金贷款方面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拨打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咨询,电话:0818-2151529,感谢你对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姓名:周** 时间:2022-07-18 16:50:54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达川中学的退休老师。2022年1月退休,2月享受退休待遇。我校的住房公积金这才交到2021年12月,所以我就差一个月才交完,当然,我个人要交的部分是早就交完了的。但是我又急需用钱,请问领导:我可以部分或者全额取出我的住房公积金吗?盼回复!谢谢领导!
中心回复:【2022-07-19 09:11:48】 网民朋友:您好! 离(退)休的   (一)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所在单位已足额缴存退休职工到退休时间止的住房积金且办理了账户封存业务。   (二)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支取。   (三)提取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七、出国(境)定居的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周** 时间:2022-07-18 16:50:04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达川中学的退休老师。2022年1月退休,2月享受退休待遇。我校的住房公积金这才交到2021年12月,所以我就差一个月才交完,当然,我个人要交的部分是早就交完了的。但是我又急需用钱,请问领导:我可以部分或者全额取出我的住房公积金吗?盼回复!谢谢领导!
中心回复:【2022-07-19 09:11:19】 网民朋友:您好! 离(退)休的   (一)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所在单位已足额缴存退休职工到退休时间止的住房积金且办理了账户封存业务。   (二)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支取。   (三)提取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七、出国(境)定居的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姓名:冯** 时间:2022-07-14 20:35:35
留言内容: 大竹销售的楼盘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是不是只能在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办理?而不能自己选择公积金中心允许的银行办理?
中心回复:【2022-07-15 10:36:56】 网民朋友:您好! 公积金办理银行在开发企业与其签订了合作协议的银行之中选择,且与我中心有委贷合作关系,借款人在开发商出具的收款证明上显示的银行办理。我 大竹管理部工作人员致电您所留号码,因您手机关机无法接通,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6221471
姓名:苟** 时间:2022-07-14 18:31:48
留言内容: 你好,我户籍是重庆市城口县,公积金在大竹缴的,现在我要在重庆市城口县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中心回复:【2022-07-18 15:45:01】 网民朋友: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异地购房贷款,建议您可以咨询重庆市城口公积金中心,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大竹县管理部电话咨询0818-6221471
姓名:李** 时间:2022-07-14 10:06:14
留言内容: 之前买房是商业贷款、现在单位买了公积金、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中心回复:【2022-07-14 10:17:16】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和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没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所以中心无法办理此业务,请予理解!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 如有业务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
姓名:向** 时间:2022-07-13 15:33:43
留言内容: 这是一个极其恶劣的代办公积金业务的人,下午打公积金官网电话咨询办理的情况(因为已办理好了就等最后的结果)结束后立马就有一个电话打来意思就是他可以代办我就说不需要然后他立马就开始言语攻击直接对我吼“滚”!就是想请问一下这种应该跟你们没什么关系吧
中心回复:【2022-07-14 10:18:22】 网民朋友 :您好! 我中心于2021-10-15在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 关于中介机构(个人)(APP)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警示声明》中指出: 中心未与任何中介机构、网站(APP)及个人开展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合作。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个人住房贷款,任何以公积金名义开展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均与中心无关。中心历来重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打击,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通报骗提、套取职工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将该缴存职工纳入“黑名单”管理。 广大缴存职工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等业务,请前往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或登录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中心微信公众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办理。如需咨询请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7月14日上午与您本人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得知您与我中心电话咨询时我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您解答了公积金办理业务问题,现您已根据我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已办理好了提取业务。
姓名:肖** 时间:2022-07-12 22:58:05
留言内容: 我现在有一套2012年商业贷房产,可以转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吗?谢谢
中心回复:【2022-07-13 09:54:02】 肖强,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和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没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所以中心无法办理此业务,请予理解!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 如有业务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
姓名:张** 时间:2022-07-12 10:00:16
留言内容: 主任你好,我想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可否每月按照12000元的基数进行存缴?如果每月按照12000的基数存缴,每月缴存多少钱?连续缴存多长时间可以贷款40万元?40万元贷款还款期限为240个月,是否达到(达市金管委《2020》5号)文件的要求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公积金缴存额?
中心回复:【2022-07-12 15:18:11】 张静,您好! 根据您所咨询的情况,我中心在7月12日下午已与您电话联系宣传解答了公积金相关政策和问题。如还有其他业务咨询,请联系1、万源管理部 0818-8631167 2、中心资金归集科 0818-2152717
姓名:蒋** 时间:2022-07-11 17:52:33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本人在重庆有一套商业贷款房,目前准备在达州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新建或者二手商品房),请问在达州购房按照首套房计算还是按照二套房计算,感谢您
中心回复:【2022-07-12 11:10:43】 缴存人蒋先生,您好! 经我中心7月12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所告知情形已作出答复,如还有业务咨询,请拨打中心城区管理科 电话0818-2389613
姓名:冉** 时间:2022-07-11 16:54:13
留言内容: 以前买房,公积金没交满六个月,用了商业贷款,现在公积金可以了,又转不了公积金贷款。现在大环境下,群众经济压力大,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一些购房的优惠政策,建议公积金中心能够重新开放商转公贷款项目,紧跟时代步伐,向政府思想靠拢,以公积金中心自己的方式为老百姓减轻经济负担,增添经济活力。
中心回复:【2022-07-12 11:21:57】 缴存人冉先生,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和达市金管【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贷款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没有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所以中心无法办理此业务,请予理解!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达州市如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会即时发布。 如有业务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
姓名:白** 时间:2022-07-11 16:07:59
留言内容: 本人于2017年于重庆购买自住住房一套,2021年转户籍为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达州,请问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吗?
中心回复:【2022-07-12 11:33:02】 缴存人白先生,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根据您所购房和户籍转移时间情况,中心无法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7月12日上午中心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宣传政策,您已表示理解,谢谢!
姓名:石** 时间:2022-07-08 12:22:48
留言内容: 装修房屋能否公积金提现。
中心回复:【2022-07-11 10:07:32】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22】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无因装修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项目。 请关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站网,如有新的政策出台,会第一时间在官网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