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张** | 时间:2022-03-02 18:10:16 | ||
留言内容: 您好!现在在成都有一套商业贷款按揭房,在达州也有一套房,现在计划在达州买第二套房,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2-03-03 09:33:09】 张华:您好! 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 房屋套数认定以购房所在地房管局查询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为准 请您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双方征信记录、家庭房屋套数证明去我中心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咨询具体可贷金额,若仍有不清楚的,可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
姓名:天** | 时间:2022-03-01 22:38:35 | ||
留言内容: 21年研究所人才引进大竹,可以按揭贷款80万。。刚在银行办理了30万公积金装修贷款,现在还能再办理公积金按揭吗? | |||
中心回复:【2022-03-02 09:29:59】 天地:您好! 要核实具体贷款额度,请您持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原件,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咨询。 |
姓名:肖** | 时间:2022-03-01 16:34:51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原来的政策即使在新单位缴纳了公积金的也可以提取,现在为什么只能转移不能提取了? | |||
中心回复:【2022-03-02 09:28:24】 肖琦:您好!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陈** | 时间:2022-03-01 15:54:58 | ||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20年在大竹购买了一处住房,2021年2月开始还贷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按照政策是否能提取出来付首付? | |||
中心回复:【2022-03-02 09:26:11】 陈仲春:您好! 1、新政策的执行是2022年2月22日在达州市中心城区(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主要城区)购房且网签备案的,账户中留足贷款金额的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付首付。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田** | 时间:2022-02-28 22:07:37 | ||
留言内容: 现在新政策可以贷60万,是以贷款日期还是购房合同备案日期?那余额能取出来不? | |||
中心回复:【2022-03-01 11:08:06】 田心: 您好! 1、执行时间是购房2022年2月22日网签备案的,单公积金缴存职工可贷50万,夫妻双方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可贷60万元。2、账户中留足贷款金额的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付首付。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2-02-28 20:50:21 | ||
留言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在2018年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缴存不到一年,没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员说后面可以办理商转公,可是等缴存一年后去又没法办理了,可否在2022年恢复商转公事宜。期待为盼。 | |||
中心回复:【2022-03-01 11:00:07】 王梅:您好!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0月25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贷款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划转至售房单位在受委托贷款银行开设的贷款资金监管账户中。按此规范规定,现不具备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支撑和外部条件。 因政策原因,目前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敬请谅解! 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贷款管理科电话咨询0818-2151529。 |
姓名:王** | 时间:2022-02-28 20:29:04 | ||
留言内容: 各位领导,疫情面前,我们的生活压力更大了,房贷占了我们小小家庭的一大半。原来购房时工作人员都和我们负责任的说后面可以商转公,可是到后面不巧改了政策。希望各位领导多考虑考虑基层职工,望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2-03-03 09:34:44】 王梅:您好!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0月25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贷款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划转至售房单位在受委托贷款银行开设的贷款资金监管账户中。按此规范规定,现不具备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支撑和外部条件。 因政策原因,目前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敬请谅解! 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贷款管理科电话咨询0818-2151529。 |
姓名:王** | 时间:2022-02-27 16:08:12 | ||
留言内容: 达州支持异地公积金逐月还款吗?或者最近一两年有这种政策吗。 | |||
中心回复:【2022-02-28 09:31:09】 王安龙:您好! 办理签约还贷只能是公积金缴存在达州市的职工,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
姓名:刘** | 时间:2022-02-25 09:51:45 | ||
留言内容: 请问公积金余额1万,每个月缴存760公积金,能贷款40万吗?还是说必须缴存2万才能贷40万 | |||
中心回复:【2022-02-28 09:29:59】 刘方圆:您好! (一)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并不得突破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夫妻只有一方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贷款额度计算: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还贷能力系数的范围为40%-50%),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规定缴存比例。具体系数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信用情况等确定。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商业住房贷款、车贷、消费贷款、农户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其他贷款等在计算其贷款额度时应平均分摊到每月计算还款能力。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2389613咨询! |
姓名:桂** | 时间:2022-02-22 14:35:14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达州市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如果可以的话,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 |||
中心回复:【2022-02-24 09:01:35】 桂姝:您好! 我中心目前不能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需还款一年后,可以办理按年还贷提取业务。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所需准备的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冉** | 时间:2022-02-21 17:03:03 | ||
留言内容: 买第一套房用的商业贷款,想转公积金贷款能行吗?不能的话,什么时候能开通? | |||
中心回复:【2022-02-22 08:40:55】 冉金:您好! 目前我中心没有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有新的政策,请您随时关注中心官方网站。 |
姓名:王** | 时间:2022-02-21 15:38:31 | ||
留言内容: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您好。我是2020年通过人才引进进入达州市的。在今年的1月份就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是直到现在一直没有放款,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与贵单位承诺5个工作日就放款要求不符合。所以希望能够尽快处理一下,谢谢你们。 | |||
中心回复:【2022-02-21 16:49:25】 王沐:您好! 经核实,我中心于1月14日已把贷款资金划入银行,因银行原因,未及时给您放款。中心已联系银行尽早给您放款。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
姓名:田** | 时间:2022-02-21 12:42:11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我想在达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我是在广东省东莞市缴纳的公积金,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不是很清楚,需要些什么质料,贷下来后里面的余额可不可以用?什么时候能用?我目前的缴的基数12226,17年左右开始缴的,余额有5W多,谢谢 | |||
中心回复:【2022-02-22 08:42:15】 田蜜:您好!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https://www.dzzfgjj.com/html/fwzn/wydk/2019/1129/450.html请您登录中心官网上,详细查看贷款办事指南。 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151529贷款管理科电话咨询。 |
姓名:饶** | 时间:2022-02-21 12:21:23 | ||
留言内容: 我们夫妻双方均是婚前(2010及2012购买,2017年结婚)各自购买一套住房,这个条款是否可以不适用,我们夫妻双方工资较低,2020年生育小孩,目前两套房子每月还贷3000多,相当于一个人的工资,我们还要赡养3位老人,请领导考虑婚前各自买房且超过5年,这种情况具体是否应该适用此条款。 | |||
中心回复:【2022-02-21 16:31:23】 饶君军:您好!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文件精神,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刚需、支持改善、遏制投机的作用。经2019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定,于2019年11月25日发文之日起实行《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因政策原因,您目前只能办理一套住房还贷提取。 |
姓名:郭** | 时间:2022-02-19 10:49:33 | ||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达州目前有没有开展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公积金业务?如有办理流程是什么?谢谢。 | |||
中心回复:【2022-02-21 09:20:37】 郭盼:您好! 根据《达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1年 1月1 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如有新的政策,请您关注中心官网。 |
姓名:某** | 时间:2022-02-18 12:16:49 | ||
留言内容: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你好!我之前是成都封存公积金,目前在达州交满6个月公积金,两地公积金也已经合并为达州公积金,现在想用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在此咨询首付比例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以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
中心回复:【2022-02-18 14:44:35】 某某某:您好! 一、 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目前贷款年限五年以内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二、购新建商品房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贷款申请表; 2、合法有效的网签购房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款发票原件(付款票据、转账凭证)及复印件; 4、售房单位(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款证明; 5、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填写丧偶未再婚承诺书;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7、购房所在地房管局查询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 8、异地缴存公积金借款人需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原件; 9、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10、其他资料。 三、购再交易房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贷款申请表; 2、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款发票(付款票据、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售房人出具的身份证明及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 7、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填写丧偶未再婚承诺书;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8、评估机构出具的用于抵押的自有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三份(由中心统一评估); 9、购房所在地房管局查询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 10、异地缴存公积金借款人需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原件; 11、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12、其他资料。 |
姓名:李** | 时间:2022-02-16 18:38:49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学校教师,26岁,已经工作3年了。每个月的工资基数有4650,公积金已经缴存3年了。我想询问一下,购买首套二手房,月供2300的情况下,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贷到40万吗?可以贷多少年呢,可以贷25年吗? | |||
中心回复:【2022-02-18 09:12:33】 李晶晶:您好!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并不得突破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夫妻只有一方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得超过30年。 3、 要详细核算借款额度,请持借款人征信报告原件、身分证原件到中心咨询。 |
姓名:李** | 时间:2022-02-16 18:38:48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学校教师,26岁,已经工作3年了。每个月的工资基数有4650,公积金已经缴存3年了。我想询问一下,购买首套二手房,月供2300的情况下,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贷到40万吗?可以贷多少年呢,可以贷25年吗? | |||
中心回复:【2022-02-18 09:12:12】 李晶晶:您好!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并不得突破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夫妻只有一方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得超过30年。 3、 要详细核算借款额度,请持借款人征信报告原件、身分证原件到中心咨询。 |
姓名:我** | 时间:2022-02-15 18:18:20 | ||
留言内容: 这个系统很烂,登录无数次无法收到短信验证码,很傻!专科生做的都比这个好 | |||
中心回复:【2022-07-25 14:27:28】 我就来看看: 近日因网络问题,是无法收到短信验证码,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姓名:李** | 时间:2022-02-14 12:15:52 | ||
留言内容: 请问,公积金正常缴存多年。以前在成都有一套住房已出售。现想在成都新津按谒一套,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办理公积金提取 | |||
中心回复:【2022-02-15 09:27:59】 李小雄:您好! 限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