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桂** | 时间:2021-10-27 18:30:26 | ||
留言内容: 领导好,本人之前在湖北上班缴纳公积金,20年在宣汉用商贷买房,回达州上班正常缴纳公积金后,能否将买房时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谢谢 | |||
中心回复:【2021-10-28 08:51:30】 桂聪聪: 您好! 我中心目前没有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如不清楚,可拨打贷款管理科电话咨询0818-2151529 |
姓名:天** | 时间:2021-10-27 17:03:40 | ||
留言内容: 我的公积金在达州,户籍也在达州。老公的户籍在重庆,公积金也在重庆。我们办理的组合贷,现一次性偿还了商贷部分的贷款,老公的公积金提取了不够。能不能提取我的积金? | |||
中心回复:【2021-10-28 09:58:35】 天天:您好! 根据提取相关规定: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后再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清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郑** | 时间:2021-10-22 10:50:43 | ||
留言内容: 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补差价提取公积金,提取材料中需要“原房屋产权证明”且必须是提取人本人的。原房屋在父母名下,是农村父母自建的(父母都是农民,没有公积金),因政府用地拆迁,安置协议中给子女也安置了一套自住住房,现想提取子女的公积金用来补子女安置房的差价(子女没有买过任何房产),请问该怎么办? | |||
中心回复:【2021-10-25 09:10:17】 郑小伟:您好! 拆迁安置房补差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政府征收部门签订的协议、原房屋的产权证原件; (3)购房款发票(付款票据或转账凭证)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1-10-19 17:47:06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7月在高新区组合贷买了一套房,公积金因工作的原因会断交,我想问一下,会不会转成商贷?如果会的话我该怎么办? | |||
中心回复:【2021-10-20 10:30:47】 王刚:您好! 我中心贷款管理科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并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 目前会转成商业贷款利率。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151529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1-10-19 11:15:27 | ||
留言内容: 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您好!我于2012年8月-2013年8月期间为原达县渡市镇在编在岗教师,于2013年8月离职后考入新的单位,未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现通过天府通办查询得知公积金被封存,请问能提取吗?若提取需要提交什么手续或证明?感谢解答。 | |||
中心回复:【2021-10-19 11:43:15】 罗川: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和您联系,1、您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里注册登录后办理;2、可在您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
姓名:唐** | 时间:2021-10-18 14:28:30 | ||
留言内容: 今年录取的公务员,研究生,想通过高层次人才办法去贷款,请问怎么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问组织部说不知道 | |||
中心回复:【2021-10-19 11:51:13】 唐海:您好! 一、法定依据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达市金管委〔2020〕2号)。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经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或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认定,2019年以来,达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录(聘)用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三、高层次人才的认定 1、受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管理部或各县(市、区)管理部。 2、认定:中心函送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社局进行认定。 3、提供的资料: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聘用)文件(或合同)、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办事指南》《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五、业务咨询和受理 公积金业务咨询热线:0818-12329 市本级缴存:0818-2121232 市本级提取、贷款:0818-2389613 大竹县管理部:0818-6221471 宣汉县管理部:0818-5223087 开江县管理部:0818-8223278 万源市管理部:0818-8603559 渠县 管 理部: 0818-7226678 业务受理: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窗口。 |
姓名:范** | 时间:2021-10-15 16:15:36 | ||
留言内容: 你好,外省缴纳的公积金(天津市),目前想回大竹买房,是否能正常使用公积金,户籍目前在大竹县,谢谢 | |||
中心回复:【2021-10-18 09:13:21】 范范:您好! 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大竹管理部电话咨询:0818-6221471 |
姓名:曹** | 时间:2021-10-14 16:51:12 | ||
留言内容: 我有一个商业贷款,一个公金积贷款,每年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2018年可以每年用两个贷款把账户的钱都提取了。现在提完公积金贷款一年偿还的金额后,还有剩余的为什么不可以提取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 |||
中心回复:【2021-10-18 09:12:01】 曹琴均: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 :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
姓名:文** | 时间:2021-10-13 16:01:21 | ||
留言内容: 我于2015年7月在贵中心申贷公积金装修贷款20万元,目前已归还10万元,这几年间,均未提取公积金。现在我公积金账户余额为22万元,我是否能够提取公积金用于结清贷款,前几年中已归还部份是否也可以提取?谢谢! | |||
中心回复:【2021-10-14 09:28:18】 文伟:您好!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次性结清贷款,需先自己还清贷款后,再到中心办理提取。 如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冉** | 时间:2021-10-12 12:53:45 | ||
留言内容: 请问公积金通过付房租提取后,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如果可以,提取后购房有没有时间限制呢? | |||
中心回复:【2021-10-13 14:32:34】 冉茜:您好! 办理了租房提取后不影响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时间限制。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蒋** | 时间:2021-10-11 10:57:29 | ||
留言内容: 你好,夫妻(公积金缴存地:女方不在达州,男方在达州)以女方为主贷人在其他市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男方的公积金还月供?在达州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 如果不能:若后面使用男方在达州买房,能否提取男方公积金购房?谢谢 | |||
中心回复:【2021-10-12 10:24:05】 蒋慧:您好! 1. 提取额度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故女方的余额如果不够,可以再提取您的公积金还贷。 2.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含个人信用报告上所反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故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您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3.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李** | 时间:2021-10-08 14:18:07 | ||
留言内容: 欲购买二套房(二手房)可提取余额作首付吗? | |||
中心回复:【2021-10-09 15:43:33】 李尧:您好! 购同一套住房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再交易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契税完税发票、《不动产权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用于购买再交易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黄** | 时间:2021-10-08 10:55:26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有几种,另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准备哪些资料? | |||
中心回复:【2021-10-09 09:44:59】 黄金:您好! 公积金提取类型共有十一种,详细内容请登录我中心官网,https://www.dzzfgjj.com/html/fwzn/wytq/2021/0301/684.html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黄** | 时间:2021-10-06 22:05:10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10月在达川区全款购住房一套,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搞装修,请问如何提取?另提取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 |||
中心回复:【2021-10-08 10:00:23】 黄金: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支持购房一年内提取公积金。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黄** | 时间:2021-10-06 22:02:46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10月在达川区全款购住房一套,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搞装修,请问如何提取?另提取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 |||
中心回复:【2021-10-08 10:00:07】 黄金: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支持购房一年内提取公积金。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陈** | 时间:2021-09-30 11:19:17 | ||
留言内容: 办理房贷的时候公积金的缴存年限不够,没有办法贷,所以选择了商贷,现在公积金缴存年限够了,也还了一年多的商贷,现在能否进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求告知,谢谢! | |||
中心回复:【2021-10-08 09:57:07】 陈宝宝: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21-09-25 10:43:15 | ||
留言内容: 您好,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1,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还贷,贷款结清终止提取公积金后,二套改善房能否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提出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个问题是,个人银行有信用贷款,正常还款中,未还完的情况下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 |||
中心回复:【2021-09-26 09:31:49】 张全林: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购同一套住房已一次性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有银行的信用贷款,会影响您的贷款额度。如仍不清楚需要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周** | 时间:2021-09-25 08:36:22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原单位公积金没有缴完还差今年1-4月的,原单位已封存(封存到今年五月的),新单位也是五月起薪的,新单位可以直接从五月开始缴纳么?原单位没有缴齐的还能再交么? | |||
中心回复:【2021-09-26 09:33:49】 周小刚: 新单位可以开户并缴纳,原单位缴齐后可办理转移至新的单位。如需详细咨询,请拨打0818-2389613电话咨询。 |
姓名:孙** | 时间:2021-09-21 15:38:52 | ||
留言内容: 我和我家属2014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办理了签约还贷的。最近想再买一套改善性住房,是否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1-09-22 09:26:45】 孙旌刚: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需详细咨询贷款政策,可拨打0818-2151529。 |
姓名:杜** | 时间:2021-09-18 00:28:54 | ||
留言内容: 6月底在该楼盘购买一套商品房(期房,项目还在建设中),计划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南充公积金),交了首付签了合同之后,售楼部人员一直推脱,说现在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理由是项目没有完成。期房还在建设中,这样的情况,公积金中心,能贷款并放款吗? | |||
中心回复:【2021-09-18 10:14:47】 杜小风:您好! 目前您所咨询的该号楼盘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所以目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放款。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贷款管理科电话咨询:0818-2151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