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罗** 时间:2020-07-30 18:00:12
留言内容: 我在广东省东莞市上班,公司有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在2019/8/1提取了部分资金用于租房,我2020/7/27在达州市区买了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通过,只能在农业银行申请了商业贷款。我想问的是:我的商业贷款是否可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需满足哪些条件?我们达州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请帮忙确认回复,非常感谢!!!
中心回复:【2020-07-30 18:00:12】 罗云文: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如仍有不清楚请电话咨询0818-2389613或0818-12329
姓名:李** 时间:2020-07-22 16:54:15
留言内容: 夫妻双方在婚前分别在达州县城和达州城区用公积金买了房子,每月工资还房贷之后所剩无几,去年的政策是可以取2次,现在只能取一次,有了小孩之后,如不能取2次严重影响家庭生活水平,望公积金中心放宽政策,广纳民意,只要是达州城区的公积金贷款房屋都可以取公积金用于还贷。这也是公积金建立的初衷。
中心回复:【2020-07-22 16:54:15】 李立: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2号文件第六条 、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如仍有不清楚请电话咨询0818-2389613或0818-12329
姓名:王** 时间:2020-07-19 01:41:42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我和我老公2018年参工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在18年10月份在达州市买了首套住房,当时未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就用的是纯商贷,19年1月份开始偿还商贷。当时导购员说的是我们后面可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我们到底能不能转呢?多久转可以?还有就是转之前,我们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出来还商贷呢?
中心回复:【2020-07-19 01:41:42】 王婷:您好! 1、 依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1月20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受委托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划转至售房单位在受委托贷款银行开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账户中。按此规范规定,现不具备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支撑和外部条件。 2、偿还本市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本息的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4)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还贷情况明细表原件(若前一年度办理过还贷提取的,只需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以前年度未提取过的,需打印最近24个月还款明细,或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和借款人的信用报告);   (5)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姓名:徐** 时间:2020-07-17 16:01:59
留言内容: 异地买了房,去年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按揭贷款,今年可以提取嘛,政策变没有?
中心回复:【2020-07-17 16:01:59】 徐兵:您好!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一)提取条件   1、2019年11月25日前购房,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屋在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   4、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5、每个自然年度申请过1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从办理租房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凡有逾期贷款3期(含)以上的缴存人,正常还款二年后,才可申请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7、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需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8、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还贷提取按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供资料。 (二)提取额度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清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资料  2、偿还本市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本息的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4)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还贷情况明细表原件(若前一年度办理过还贷提取的,只需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以前年度未提取过的,需打印最近24个月还款明细,或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和借款人的信用报告);   (5)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在直辖市主城区购房的,户籍不在该直辖市主城区范围以内的不予支持。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
姓名:李** 时间:2020-07-13 15:38:46
留言内容: 主任你好!咨询下租房提取公积金后未满一年购买首套房,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0-07-13 15:38:46】 李玉:您好! 租房提取公积金后未满一年购买首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电话咨询。
姓名:张** 时间:2020-07-13 10:39:00
留言内容: 您好,我籍贯在四川巴中,两年前入职万源市某机关单位,近期已向组织辞职,那么辞职后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具体流程是怎样?
中心回复:【2020-07-13 10:39:00】 张玮乐: 您好! 辞职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一、需符合以下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二、需准备以下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三、办理地点 西外马踏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7-40)号窗口。 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12329咨询。
姓名:许** 时间:2020-07-13 09:45:58
留言内容: 达州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20-07-13 09:45:58】 许豪: 您好! 如您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外购房,请咨询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如您公积金缴存在异地,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房,请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相关贷款资料可以办理贷款。如仍有不清楚请您电话咨询0818-12329
姓名:周** 时间:2020-07-12 17:48:29
留言内容: 我和老公在达州工作,在我们名下达州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且在前几年就签了签约还贷,每年4月下旬公积金中心会划款至我老公账户,我是重庆户口,今年7月初在重庆主城买了套房,只写的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一次性提取我账户的公积金吗?
中心回复:【2020-07-12 17:48:29】 周韵:您好! 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故您的重庆购房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
姓名:廖** 时间:2020-07-11 21:09:41
留言内容: 你好,我就想再问问,我的公积金缴存地是省外,按照疫情期间九条措施,现在的额度提高到50万,那我可不可以在开江用公积金贷款50万买房,我的公积金每月交1660,谢谢
中心回复:【2020-07-11 21:09:41】 廖先生:您好! 我市目前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请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征信证明,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到开江管理部政务中心窗口计算您的贷款额度。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
姓名:廖** 时间:2020-07-09 18:32:28
留言内容: 我在开江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照“达市府办函《2020》28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可售楼部说最高只能40万,中国人民银行不承认这个文件。我就想问问是否违反规定?
中心回复:【2020-07-09 18:32:28】 廖先生:您好!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 50 万调整为 60 万;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 40 万调整为 50 万。目前我中心在执行此政策。如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8223278或0818-12329。
姓名:熊** 时间:2020-07-09 16:33:44
留言内容: 已按时还款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公积金,现在打算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问题:可否申请每月自动抵扣公积金还款?还是只能申请提取12个月的本息?
中心回复:【2020-07-09 16:33:44】 熊海涛:您好! 如您是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满一年后,持相关资料到政务服务局住房公积金窗口(37-40号),办理签约还贷。签约还贷是每年一次从签约方公积金账户提取公积金,直接划到签约方本人提供的一类账户卡内;提取额度为签约方提取月前12个月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提取月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
姓名:鱼** 时间:2020-07-08 17:26:35
留言内容: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达市金管委〔2019〕2号)里面并没有提出职工在2019/11/25之后户口迁入购房地就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为什么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房还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就永远不能提取出来?
中心回复:【2020-07-08 17:26:35】 鱼儿:您好! 1、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文件精神,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刚需、支持改善、遏制投机的作用。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照《住房公积金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可以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因政策调整,如给您个人造成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2389613、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姓名:文** 时间:2020-07-06 10:17:21
留言内容: 您好!夫妻二人账户余额16万左右,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的话,每年能提取多少呢?
中心回复:【2020-07-06 10:17:21】 文女士:您好!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按时足额还款十二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次提取最近十二个月的还贷总额。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陈** 时间:2020-07-03 11:30:37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和我家属在婚前各自买了一套房,并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满一年贷款后现在想申请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我想咨询下我们能提取的额度是否为两套房每年还贷的总额(公积金账户钱充足)?另外办理每年提取住房公积的业务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
中心回复:【2020-07-03 11:30:37】 陈宇:您好!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姓名:李** 时间:2020-07-03 11:13:29
留言内容: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开无房证明请问是在达州市开还是在户籍地开?
中心回复:【2020-07-03 11:13:29】 李先生:您好 缴存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无自住住房的。 租房提取需准备以下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公积金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原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姓名:刘** 时间:2020-07-02 14:44:51
留言内容: 你们住房公积金的联系方式不能接通或者不能咨询问题,就不要向公众公布,打通了没人接比没有打通更老火。
中心回复:【2020-07-02 14:44:51】 刘先生:您好! 我单位于6月28日至7月2日搬迁办公室到马踏洞达州市政务服务局,系统在进行移机调试中,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7月3日已恢复正常。
姓名:朱** 时间:2020-07-01 17:23:37
留言内容: 我想了解一下,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房子,我的公积金账号最大能贷款多少?我看了网站的一些信息,说的是单职工最大额度是40万,但是我想知道我这个账号能贷款多少?可以去哪里查我的最大贷款额度?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吗?如果是的话,需要带哪些资料?谢谢了。
中心回复:【2020-07-01 17:23:37】 朱鹏:您好! 请您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征信报告原件、如异地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到政务服务局1楼住房公积金窗口(37-40号)计算。
姓名:赵** 时间:2020-07-01 16:03:24
留言内容: 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现贷款未还清),婚后再买一套房时,是否可以用另一方的公积金贷款买房?
中心回复:【2020-07-01 16:03:24】 赵小波:您好1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明确了贷款对象,规定了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姓名:邹** 时间:2020-07-01 11:49:04
留言内容: 我于2005年购房后装修贷款,还清贷款后于2014年将房屋出让。在新购第二套房(首套已经出售),由于房价上涨资金不够,又再次贷款购买房屋。今年离婚时,房屋判给了前妻。目前没有住房,准备购买新房。据说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属实?谢谢。
中心回复:【2020-07-01 11:49:04】 邹波: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2号文件 “不得向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姓名:吴** 时间:2020-06-30 14:47:13
留言内容: 您好!我和妻子缴存基数合计1.6万余元,2019年度共实缴公积金4.1万余元,目前双方账户余额共12万余元。我想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请问我可以贷款60万吗?
中心回复:【2020-06-30 14:47:13】 吴先生:您好! 请您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征信报告原件、如异地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到政务服务局1楼住房公积金窗口(37-40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