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雷** | 时间:2020-08-20 11:12:21 | ||
留言内容: 公积金办相关人员:我夫妇一直正常缴存公积金,我是行政单位、妻子在国企,今年女儿已经研究生毕业回达州上班,家庭准备为她在达州市区该买第一套住房,据女儿单位说她要一年后才能正常缴存公积金,如果现在子女购房,能提取我夫妇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吗?如能提取需要完善那些程序?谢谢! | |||
中心回复:【2020-08-20 11:12:21】 雷毅:您好! 子女购房不能提到父母的公积金。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电话咨询。 |
姓名:宋** | 时间:2020-08-17 10:29:26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问题。本人之前在泸州市工作,今年七月工作变动到达州机关单位工作,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在今年进行公积金贷款购房吗?谢谢! | |||
中心回复:【2020-08-17 10:29:26】 宋昱初:您好! 一、贷款对象 1、本市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政策规定,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贷款,如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12329电话咨询。 |
姓名:宋** | 时间:2020-08-17 10:26:16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相关问题。我之前在泸州市上班,今年七月份辞职后到达州市机关单位上班,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情况今年可以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吗?谢谢! | |||
中心回复:【2020-08-17 10:26:16】 宋昱初:您好! 一、贷款对象 1、本市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工作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政策规定,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贷款,如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12329电话咨询。 |
姓名:邓** | 时间:2020-08-17 09:03:53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夫妻现名下有住房一套(商贷已还清),夫妻只有一人在达州缴纳公积金,现在准备申请公积金在达州贷款再够一套新建商品房,请问现在的利率是多少?在哪里有政策文件可以查询? | |||
中心回复:【2020-08-17 09:03:53】 邓先生:您好! 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且利率上浮10%。可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查询。 如仍有清楚,请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咨询。 |
姓名:曹** | 时间:2020-08-15 20:39:57 | ||
留言内容: 尊敬的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您好 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和2019年均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缓解申请,并取得《关于同意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单独为有购房需求的职工缴纳公积金批复》文件。达州玖源化工公司于2015年7月就开始断交公积金,现在有购房需求是否可以申请补缴公积金,如何走流程。 谢谢! | |||
中心回复:【2020-08-15 20:39:57】 曹坤浩:您好! 经与您本电话联系,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2717咨询。 |
姓名:李** | 时间:2020-08-14 09:56:45 | ||
留言内容: 我是商业贷款买的住房,每年都要到住房公积金办公地点跑一趟提取公积金,很麻烦,请问能否履行个什么东西,以后每年直接打到账户上。谢谢!! | |||
中心回复:【2020-08-14 09:56:45】 李延建:您好! 目前办理商业还贷业务,需每年到前台持相关原件办理一次。 |
姓名:何** | 时间:2020-08-11 16:00:48 | ||
留言内容: 您好,请问2018年全款买房后,今年才交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呢? | |||
中心回复:【2020-08-11 16:00:48】 何辰:您好! 购房一年以内(以备案网签时间为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如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电话咨询。 |
姓名:曾** | 时间:2020-08-11 15:53:14 | ||
留言内容: 请问购买公积金后,不购房,不离职,不发生任何关于《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上的事情,就平时来说,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另外公积金购买一定时间后,没有公积金贷款,个人意愿不想购买公积金了,但没有离职或退休,仍然在原公司上班,这部分已交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呢?谢谢 | |||
中心回复:【2020-08-11 15:53:14】 曾涪婷:您好! 办理公积金提取必须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上所列项目。如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12329电话咨询。 |
姓名:文** | 时间:2020-08-11 12:03:20 | ||
留言内容: 以前在万源工作,6月底辞职,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查询到目前账户状态为“封存”,原单位缴费至6月份。现需办理“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辞职)”销户型提取业务,请问能否在开江分中心办理该业务?如果只能在万源分中心办理该业务,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 |||
中心回复:【2020-08-11 12:03:20】 文成升:您好: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办理提取所需的资料 1、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
姓名:陈** | 时间:2020-08-10 16:14:59 | ||
留言内容: 你好,购买房屋,能不能将公积金账户上的钱提出交房款首付。 | |||
中心回复:【2020-08-10 16:14:59】 陈永皓:您好! 购买房屋,不能将公积金账户上的钱提出交房款首付。只有付了房款以后,可以办理提取。 1、购新建商品房,需准备以下资料办理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表原件; (4)购房款发票(付款票据或转账凭证)原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2、购再交易房(二手房),需准备以下资料办理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契税完税发票、《不动产权证》原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清楚,可拨打0818-12329电话咨询。 |
姓名:陈** | 时间:2020-08-10 16:12:46 | ||
留言内容: 你好,因需购买首套住房,咨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能不能提出来交房款首付 | |||
中心回复:【2020-08-10 16:12:46】 陈永皓:您好! 购买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提出来交房款首付。如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12329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0-08-09 14:45:07 | ||
留言内容: 您好,那现在暂时没有工作了,无法提供您说的单位核实的提取意见,咋办呢?而且还未婚,就只需要我本人的身份证和本地一类账户银行卡嘛?应该还有一年的还款银行流水吧? | |||
中心回复:【2020-08-09 14:45:07】 罗寒:您好!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准备以下次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2389613或0818-12329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0-08-08 19:25:31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从外地回达州工作的,一直想买房,想咨询下: 一、司法拍卖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因为法院拍卖不存在买卖合同、首付证明之类的材料,但会有法院的裁定书。 我在网上搜索到,全国很多地方都是支持司法拍卖房产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并给出了材料清单,例如:孝感市、滑县等。 请中心予以明确,非常感谢! | |||
中心回复:【2020-08-08 19:25:31】 王海树:您好! 已经与您本电话沟通,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2151529或0818-12329。 |
姓名:何** | 时间:2020-08-07 11:55:40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查询我的公积金信息,在此注册的时候提示我手机号码不符,但是我一直都没有换过号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 |||
中心回复:【2020-08-07 11:55:40】 何圣贤:您好! 经我中心系统查询,你单位在缴存您住房公积金时没有报你的电话号码。如您单位开通了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的,由单位经办人员在网上直接录入;也可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重新录入一下您的电话号码。如仍有不清楚请拨打0818-12329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0-08-06 18:30:34 | ||
留言内容: 您好,也就是说我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就只能还贷满一年才能提取是吧?那这个提取的金额是不能超过我这一年还贷的总金额对吧?去办理的时候需要些什么资料呢?必须本人去不能父母代办吗? | |||
中心回复:【2020-08-06 18:30:34】 罗寒:您好! 1、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一年的还款金额。 2、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3、办理提取业务时,除配偶外、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委托公证书》。 |
姓名:罗** | 时间:2020-08-04 13:56:55 | ||
留言内容: 您好,我想问一下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我去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不过去年下半年辞职了,现在账户也现实的封存状态,这样的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或者我想销户提取可以吗?有什么影响不?我刚刚去提取模块看了一下,没有现实我可以提取的金额,是不是需要我还满一年的贷款才能提取呀?可以网上直接销户提取不? | |||
中心回复:【2020-08-04 13:56:55】 罗寒:您好! 如您在达州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能办理销户型提取,只能在偿还贷款一年后办理还贷提取。提取业务办理要到公积金中心办,不能在网上办理。 如您仍有不清楚可拨打0818-6221471或0818-12329咨询。 |
姓名:罗** | 时间:2020-07-30 18:00:12 | ||
留言内容: 我在广东省东莞市上班,公司有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在2019/8/1提取了部分资金用于租房,我2020/7/27在达州市区买了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通过,只能在农业银行申请了商业贷款。我想问的是:我的商业贷款是否可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需满足哪些条件?我们达州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请帮忙确认回复,非常感谢!!! | |||
中心回复:【2020-07-30 18:00:12】 罗云文:您好! 目前我市不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如仍有不清楚请电话咨询0818-2389613或0818-12329 |
姓名:李** | 时间:2020-07-22 16:54:15 | ||
留言内容: 夫妻双方在婚前分别在达州县城和达州城区用公积金买了房子,每月工资还房贷之后所剩无几,去年的政策是可以取2次,现在只能取一次,有了小孩之后,如不能取2次严重影响家庭生活水平,望公积金中心放宽政策,广纳民意,只要是达州城区的公积金贷款房屋都可以取公积金用于还贷。这也是公积金建立的初衷。 | |||
中心回复:【2020-07-22 16:54:15】 李立: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2号文件第六条 、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如仍有不清楚请电话咨询0818-2389613或0818-12329 |
姓名:王** | 时间:2020-07-19 01:41:42 | ||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我和我老公2018年参工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在18年10月份在达州市买了首套住房,当时未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就用的是纯商贷,19年1月份开始偿还商贷。当时导购员说的是我们后面可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我们到底能不能转呢?多久转可以?还有就是转之前,我们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出来还商贷呢? | |||
中心回复:【2020-07-19 01:41:42】 王婷:您好! 1、 依据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1月20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受委托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划转至售房单位在受委托贷款银行开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账户中。按此规范规定,现不具备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政策支撑和外部条件。 2、偿还本市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本息的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4)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还贷情况明细表原件(若前一年度办理过还贷提取的,只需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以前年度未提取过的,需打印最近24个月还款明细,或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和借款人的信用报告); (5)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
姓名:徐** | 时间:2020-07-17 16:01:59 | ||
留言内容: 异地买了房,去年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按揭贷款,今年可以提取嘛,政策变没有? | |||
中心回复:【2020-07-17 16:01:59】 徐兵:您好!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一)提取条件 1、2019年11月25日前购房,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屋在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按年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在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办理;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 4、限制多项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多套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如有未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5、每个自然年度申请过1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从办理租房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凡有逾期贷款3期(含)以上的缴存人,正常还款二年后,才可申请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7、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需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8、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还贷提取按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供资料。 (二)提取额度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此前12个月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不超过最后还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清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提取资料 2、偿还本市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本息的 (1)单位出具核实意见的提取申请表;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4)提供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还贷情况明细表原件(若前一年度办理过还贷提取的,只需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以前年度未提取过的,需打印最近24个月还款明细,或打印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和借款人的信用报告); (5)提取职工本人的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在直辖市主城区购房的,户籍不在该直辖市主城区范围以内的不予支持。 如仍有不清楚的,请拨打0818-12329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