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 | 时间:2023-09-22 22:01:20 | ||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妻子是重庆户口,但我两在达州市工作多年,并已在达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这种前提下现在去重庆使用商贷购房是否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并且12个月后能否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月供本息。期待您百忙之中回复。 | |||
中心回复:【2023-09-25 10:20:06】 网民朋友:您好! 限制在非缴存地或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缴存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之外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后再购房,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除需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因您的妻子已是重庆户口,现在去重庆购房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新建商品房的,必须在网签合同备案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用于购买再交易房的,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何** | 时间:2023-09-15 14:29:16 | ||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婚前商业房贷只有我一人名字,婚后能否商转公,如果不能,能否有其他办法? | |||
中心回复:【2023-09-15 15:44:15】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 贷款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已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贷”)。2.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达市金管委〔2022〕2 号)贷款条件。3.发放原商贷的商业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且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4.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结清商贷贷款余额。5.申请转贷房屋须与原商贷为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6.转贷申请人必须与房屋产权人、抵押人一致。 根据第6点:“转贷申请人必须与房屋产权人、抵押人一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是以家庭为单位而非个人。您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以现在的家庭为借款人单位,所以不论配偶是否有公积金都要作为共同借款人参贷,但是您的房子产权人和抵押人只有您一个人,因借款人、产权人不一致会导致后续抵押无法落实。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姓名:杨** | 时间:2023-09-13 14:53:08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原来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协议,今年上年我提前支付了部分银行贷款,每月公积金还款金额发生了变化,告知要重新办理手续,请问我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呢?谢谢解答一下 | |||
中心回复:【2023-09-15 16:20:24】 网民朋友:您好! 您需要去我中心政务中心前台窗口申请取消签约还贷,然后再申请提取 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何** | 时间:2023-09-12 10:20:13 | ||
留言内容: 请问在达州购买了首套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需要将公积金里面的钱提出来支付首付,在网上办理提取流程时显示公积金账户里面只需要留100元,其余的钱都可以提出来。请问这样是可以的吗? | |||
中心回复:【2023-09-12 11:15:25】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目前达州市公积金提取政策,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含配偶)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如购新建商品房(1)须在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2)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备案日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如购买再交易房(1)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办理。(2)提取额度不超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陈** | 时间:2023-09-12 09:51:58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本人在通川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正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想咨询贷款能审批多少金额。基本情况是:2015年-2022年11月在万源市乡镇工作缴存公积金,2022年12月由于工作调动,原单位对公积金进行了封存,新单位在今年3月进行补缴以及合并账户的,这种情况的话在政策范围之内能审批多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3-09-12 10:31:51】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所购住房,公积金是否可贷及贷款的额度是由综合评定因素确定,即:缴存人及配偶征信记录、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及余额、缴存人及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数、所购二手房屋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产证、购房金额及评估价格、家庭已贷公积金次数等,如需确认所购二手房贷款是否可贷及额度,请持身份证、缴存人及配偶征信记录前往我中心住房公积金前台进行详细测算。如您还有贷款问题,可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23-09-11 11:12:36 | ||
留言内容: 领导你好,我已办理公积金贷款,银行也放款确认,本月20号开始还款。但是,在“是否签约还贷”一栏上显示“否”,而我同事几年前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他的“是否签约还贷”一栏上显示的“是”,请问如何理解?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9-11 11:32:55】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您目前没有办理签约还贷所以显示为“否”,您若需办理签约还贷请去我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7226678 |
姓名:蔡** | 时间:2023-09-10 11:57:04 | ||
留言内容: 我在大竹县城有一套商品房,目前还在按揭还贷中,做的商贷。现在我想要在达州市区内买一套二手房,按照目前达州的购房政策,是按照首套房计算,还是第二套房算?首付比例需要达到几成?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利率是多少? | |||
中心回复:【2023-09-11 16:54:25】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首付款比例: 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具体您能贷款的金额请您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征信记录到我前台窗口核算。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咨询 |
姓名:段** | 时间:2023-09-09 19:32:06 | ||
留言内容: 请问现在在外地买的房子,还是不能提取公积金吗? | |||
中心回复:【2023-09-11 09:49:54】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外职工住房消费提取,缴存职工或配偶必须先有购房所在地的户籍再购房(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及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一致。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 |
姓名:赵** | 时间:2023-09-08 20:17:42 | ||
留言内容: 我目前在达州工作,公积金在达州市缴纳,户口是成都的,未婚无子女,因为父母原因我需要在成都市租房,请问可以因租房提取公积金吗?租房提取一年只能申请一次,是必须间隔12个月还是到1月1日即重置次数?可以按月提取吗?感谢! | |||
中心回复:【2023-09-11 09:45:31】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1.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在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县域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的。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提取限额1.8万元/年。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信息记录》原件或签订《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个人承诺及查询授权书》1份; 4)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 |
姓名:汤** | 时间:2023-09-08 16:23:46 | ||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如果想公积金贷款对每个月公积金缴存额度有没有要求?比如我公积金双边加起来每个月三百多,余额现在有一万出头能不能公积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3-09-11 09:45:55】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抵押值、还款方式、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为以下七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1.申请的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缴存基数之和的50%。若借款人及配偶有其他债务的,须在此基础上扣减每月分摊还款额; 2.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单职工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3.购首套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80%;购第二套房的不得高于购房总金额的70%; 4.购再交易房的抵押值不得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70%; 5.贷款总额=前四项最低值×缴存时间系数×欠缴系数;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6-11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2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欠缴1-2个月的系数为1;欠缴3-4个月的系数为0.95;欠缴5-6个月的系数为0.9。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 7.不得高于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 (二)首付款比例 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抵押值的确定 1、购首套房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的80%; 2、购二套房改善性住房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用于抵押的抵押物价值的70%。 3、购再交易房的抵押值不得超过该房评估价值的70%。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 |
姓名:蒋** | 时间:2023-08-31 22:18:07 | ||
留言内容: 建议公积金提取还款开通网上办理,很多城市都开通了。在支付宝或者公积金中心都可以提前还款,达州公积金还没这个功能。线下预约,银行预约,解压预约,周期太长了。 | |||
中心回复:【2023-09-01 10:17:54】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建议我中心收悉,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业务,所涉及的相关业务(含公积金提前还款)均由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办理,所以我中心 无法开通网上提前还款功能。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后均可申请提前还款,需到所贷银行个人贷款中心 办理不需要预约,手续齐全现场还款。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详细咨询 。 |
姓名:李** | 时间:2023-08-29 16:29:55 | ||
留言内容: 工作人员你好,我是去年11月份从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动至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现在达州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已补缴,但是账号处于封存状态,请问封存状态下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款本息。 | |||
中心回复:【2023-08-30 09:32:31】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下,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均可办理提取业务。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详细解答相关问题,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3-08-29 13:24:56 | ||
留言内容: 商转公政策银行直转需不需要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开发商产权没办下来可不可以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 |||
中心回复:【2023-08-29 14:47:49】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商转公政策银行直转需要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开发商产权没办下来不可以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因我市商转公政策的制定基于风险管控的设定。贷款的资金来源是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资金的归属性为个人,我中心要确保其安全性。房产证的取得表明这套房屋的权属清晰、实物形成,没有风险。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可能存在无法交房、有经济纠纷,涉及开发商、银行、购房人等诸多主体的权利主张,抵押权的设定难以落实、易产生风险。为保证资金安全和快速办结“商转公”业务,本着“审慎”原则,要求“商转公”业务需取得房产证才能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23-08-28 16:54:53 | ||
留言内容: 请问新进的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注:以前在达州没有公积金账户),可以电话联系。 | |||
中心回复:【2023-08-29 11:09:51】 网民朋友,您好! 新进人员缴交住房公积金,可由单位经办人将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新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上传至网厅办理即可,如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 详细咨询 |
姓名:叶** | 时间:2023-08-25 17:12:38 | ||
留言内容: 我是成都户籍,家属和我在达州缴纳公积金。今年在成都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一套,请问贷款还满一年后能否办理签约还贷?若能如何办理? | |||
中心回复:【2023-08-28 14:44:53】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只要符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政策的,也可办理每年签约还贷业务。您可持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注:户籍转移时间在需提取公积金的此套住房购房时间之前)、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加盖业务章的最近12个月还款流水和夫妻双方一类银行卡到我中心业务前台办理。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 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3-08-24 11:10:07 | ||
留言内容: 在中国银行8月10日申请商转公,今天24号了,两周过去了没有任何动态和通知,不知道商转公的每个程序过程是否都有办结的期限和时限,这样的进度不能理解,商转公一般需要多长的时间? | |||
中心回复:【2023-08-24 11:26:10】 网民朋友:您好! 因为商转公业务涉及需先办理房屋评诂,房管局办理顺位抵押等流程,请您与相关部门查询您目前的办理进度。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72 |
姓名:李** | 时间:2023-08-23 16:26:03 | ||
留言内容: 离婚前使用公积金夫妻共同购买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为共同共有,现要一次性还贷,还完后,两个人是否都可以提取自己账户内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 |||
中心回复:【2023-08-23 16:46:04】 网民朋友:您好! 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在本市办理过签约还贷的,在一次性结清该笔贷款前须提前解约“公积金签约还贷”手续; (2)须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3)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总额。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本市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4)住房借款合同原件1份(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5)贷款银行出具的已全部还清凭证或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最近12个月还贷流水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详细解释相关政策,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周** | 时间:2023-08-23 15:09:36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办理的商业贷款。现在结婚了打算用夫妻二人的公积金偿还部分贷款。请问我妻子的公积金可以正常提取吗?需要哪些手续?如果无法正常提取,需要怎么做?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8-23 15:28:06】 网民朋友:您好! 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多项住房消费提取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且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具备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孩家庭除外)。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含异地公积金贷款)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正常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含)后办理。 2)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申请时最近12个月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 4)借款合同原件1份; 5)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加盖业务公章的最近12个月还贷流水)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周** | 时间:2023-08-23 14:39:32 | ||
留言内容: 我婚前以个人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办的商业贷款。现在结婚了,打算用夫妻二人的公积金来偿还部分贷款。请问这种情况我妻子的公积金可以正常提取吗?需要哪些手续?如果无法提取应该怎么做?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8-23 16:30:59】 网民朋友:您好! 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在本市办理过签约还贷的,在一次性结清该笔贷款前须提前解约“公积金签约还贷”手续; (2)须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3)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总额。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本市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4)住房借款合同原件1份(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5)贷款银行出具的已全部还清凭证或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最近12个月还贷流水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
姓名:周** | 时间:2023-08-20 01:36:34 | ||
留言内容: 购买二手房,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想咨询下公积金贷款办理完成后多久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里面的余额来支付首付呢?首付提取额度有没有限制? | |||
中心回复:【2023-08-21 16:19:26】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目前我市阶段性政策,在今年10月底前过户的住房可以办理又提又贷,在产权证办理过户一年内可以办理,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所购房屋的首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解释相关政策,请您在过户前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个人征信记录前往我中心政务中心前台窗口计算贷款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