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毕** 时间:2017-12-18 19:35:38
留言内容: 你好。我从2014年开始到达州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今年7月,办理了年度自动提取还贷协议。由于一些原因,前段时间到公积金中申请终止年度自动提取还贷协议。今天我家属到渠县提取公积金,被告知我们已经终止提取公积金业务,以后都提不到公积金,除非退休。我只是申请终止年度自动提取还贷协议,并没有要求终止提取公积金业务,这不是我的本意,现在该怎么办?难道我们以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吗?
中心回复:【2017-12-18 19:35:38】 详请拨打0818-7226678咨询。
姓名:范** 时间:2017-12-18 16:39:03
留言内容: 本人2017年8月调至新单位,原单位封存我的公积金,当时公积金余额柒仟元。2017年12月新单位解封我的公积金,但是解封后余额为零,有截图为证,2017年12月8日新单位交纳我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的公积金,原来的柒仟元还是没有算进去,到底怎么回事,该怎么处理?
中心回复:【2017-12-18 16:39:03】 详请请拨打0818-2121232咨询。
姓名:冯** 时间:2017-12-15 11:22:29
留言内容: 您好!购买首套房合同备案一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金额是指备案合同签订日期前的账户余额吗?如果是,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条款支撑呢?
中心回复:【2017-12-15 11:22:29】 冯林:你好!达市金管委(2015)5号文件第二(三)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由合同备案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申请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姓名:卢** 时间:2017-12-15 09:37:44
留言内容: 公积金从16年9月交到今年10月,10月离职,公积金被封存,11月在新单位交公积金,公积金由宣汉转到市本级,这种情况能否进行公积金贷款?
中心回复:【2017-12-15 09:37:44】 卢辉:你好!你先将帐户合并,再进行公积金贷款。
姓名:王** 时间:2017-12-14 13:48:51
留言内容: 您好,房子贷款已经还清了,公积金账户的钱能不能提取?如果能够提取,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中心回复:【2017-12-14 13:48:51】 王伟:你好!房子贷款还清,公积金账户的钱可以提取。因不知你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请针对你自己的情况详请请咨询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
姓名:冯** 时间:2017-12-14 10:41:40
留言内容: 您好!我于2017年12月13日在窗口办理购买首套房备案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业务,申请提取6万元,当时公积金账户余额62000元。工作人员审核时只批了40600元(去年余额),余下的21000余元属于今年11月28日缴存进去的,说是不能提取。经过咨询,说是一次性提取的金额只能是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余额,而我的备案合同签订时间是在11月23日。我想请问是这样的吗?有没有文件条款作为依据呢?
中心回复:【2017-12-14 10:41:40】 冯林:你好!达市金管委(2015)5号文件第二(三)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由合同备案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申请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姓名:余** 时间:2017-12-14 09:57:22
留言内容: 本人公积金先由宣汉县缴纳12个月,后由市本级缴纳2个月,能否通过办理转移业务将原宣汉县缴纳月数合并到市本级缴纳月数,连续计算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月数,办理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中心回复:【2017-12-14 09:57:22】 你好,首先将你多个帐户给予合并,再给予办理贷款业务。
姓名:黄** 时间:2017-12-13 21:47:49
留言内容: 我的正确手机号码,应该是13619069199,现在系统中错误的录成呢13619061999
中心回复:【2017-12-13 21:47:49】 你好,请报单位经办人,到大竹管理部给予更正。
姓名:李** 时间:2017-12-08 10:44:22
留言内容: 我去年取过一次公积金,今年想继续支取需要什么资料?
中心回复:【2017-12-08 10:44:22】 你好,不知你是什么原因继续支取。详请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谭** 时间:2017-12-07 21:27:16
留言内容: 主任,您好!我买的首套房已经付完首付,公积金贷款已经通过公积金中心审批和银行面签,我想问下这个时候提取公积金余额会影响我的公积金贷款和贷款额度嘛?
中心回复:【2017-12-07 21:27:16】 你好,不会影响。
姓名:小** 时间:2017-12-07 16:21:29
留言内容: 请问夫妻两人均为达川区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正常缴存多年,前年住房装修各提取过一次公积金。以前在成都有一套住房已出售。现想在成都按谒一套二手房,请问1、这种情况下是办理公积金提取还是贷款?2、如果是提取该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3、如果是贷款又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
中心回复:【2017-12-07 16:21:29】 你好,提取所需要的资料: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协议、契税完税发票、《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异地购再交易房须提供的资料   1、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人提供收款人身份证明及收款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无效身份证明需提供户口簿);   6、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再婚的现场填写《未再婚承诺书》);   7、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月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或社区出具工作情况证明(在市中心或各管理部领取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制式表,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出具收入证明);   8、借款人提供在达州市境内的具有自有产权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物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和该抵押物经管理中心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书三份(由中心统一评估),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产抵押的,须征得共有权人或第三人的同意并办理好公证;   9、购房所在地房管局出具房屋情况证明(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   10、“中心”或“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姓名:张** 时间:2017-12-07 14:02:23
留言内容: 本人现有一套以公积金贷款的小户型商品房,属个人婚前首套房,还未还完贷款。家属婚前未曾购房,且名下无房,现想购买一套面积大点的住房,改善性住房条件,我们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么?以及贷款利率?谢谢
中心回复:【2017-12-07 14:02:23】 若你夫妻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在还清原有贷款的情况下,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再次申请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房执行。
姓名:文** 时间:2017-12-06 16:06:19
留言内容: 上周五去贵中心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今天接到贵中心电话,叫我去中国银行办理户头,但是考虑到我这儿没有中国银行,以后还款还得每个月都跑到达州的中国银行去打钱还款,这个还款专用账户可以选择其他银行开设吗?如果不能的话,烦请告知下原因,谢谢!
中心回复:【2017-12-06 16:06:19】 详情请拨打0818-8603559咨询。
姓名:谯** 时间:2017-12-06 12:20:54
留言内容: 你好,我和家属在达州准备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账上有余额,我们先自己垫付首付款(首付款是借来的),然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贷款下来后,我们可以把自己公积金账上的钱提取出来偿还之前借的首付款吗?如果能提取,这个钱直接到我账上吗?还有以后每年偿还的贷款可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一并申请那个自动还贷款的业务呢?
中心回复:【2017-12-06 12:20:54】 你好,首付款可以提取,钱转你帐上,办理签约还贷业务,每年自动转你帐上。详情请拨打0818-12329转0人工服务咨询。
姓名:刘** 时间:2017-12-05 15:44:27
留言内容: 我于今年在重庆全款购买二手房一套,然后最近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后账户还剩下几百,请问明年账上如果又有钱的时候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中心回复:【2017-12-05 15:44:27】 买房、还贷均可以提取,详情请咨询0818-12329咨询。
姓名:马** 时间:2017-12-05 15:32:21
留言内容: 你好。我分公司社保及公积金一直由成都外包公司前程无忧负责,如果现在转由我们分公司自行开户,是否能开户成功?预计几个月能完成开户?如果开户成功,社保公积金转移过程中是否会存在员工断缴的情况?
中心回复:【2017-12-05 15:32:21】 详情请拨打0818-2121232咨询。
姓名:王** 时间:2017-12-04 09:58:10
留言内容: 我去年12月办理了公积金自动到账业务,现在我交存公积金已经满一年,请问什么时候到账?谢谢
中心回复:【2017-12-04 09:58:10】 提取人在办理签约还贷业务时,协议书上都约定了每年提取的月份,提取的款项在提取月的25号左右到达个人的账户上。如果延时未到,请与我中心窗口核实未到账原因。
姓名:廖** 时间:2017-11-30 12:30:21
留言内容: 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能取多少?
中心回复:【2017-11-30 12:30:21】 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 2、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4、本地银行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 最高额度1.80万元。
姓名:杨** 时间:2017-11-29 15:13:31
留言内容: 你好,我在成都有一套按揭的商贷房,贷款还未还完,户口和五险一金都在成都,达州之前没有买过房,现在我想回达州买房,这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呢,达州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和额度有区别吗?
中心回复:【2017-11-29 15:13:31】 购房所在地为首套房。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即二套房)均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还贷能力系数的范围为40%-50%),具体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收入、还贷能力、信用情况等综合确定。若仍不清楚可拨打0818--12329服务热线咨询。
姓名:李** 时间:2017-11-28 08:47:42
留言内容: 达州市公积金查询网站重11.27日下午就不能正常查询,需要网站管理人员加大力气改进!
中心回复:【2017-11-28 08:47:42】 目前公积金网站查询是从中心网站链接到网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