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周** | 时间:2023-08-18 16:44:02 | ||
留言内容: 夫妻双方都在达州市缴存公积金,双方都是达州市户籍,住房一套(用公积金贷款,现还欠21万),想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偿还本息(21万)。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
中心回复:【2023-08-21 16:11:30】 网民朋友: 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条件及额度 (1)在本市办理过签约还贷的,在一次性结清该笔贷款前须提前解约“公积金签约还贷”手续; (2)须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3)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一个月末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总额。 2.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 (3)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本市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4)住房借款合同原件1份(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5)贷款银行出具的已全部还清凭证或贷款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最近12个月还贷流水原件1份; (6)本人银行I类储蓄卡原件1份。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刘** | 时间:2023-08-15 18:13:19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在2019年在渠县渠江镇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政策外省公积金不能在当地(达州)使用,现听说达州政策可以使用(外地)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吗?有什么手续或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
中心回复:【2023-08-16 10:44:58】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我中心渠县管理部已电话联系您,根据商转公需要满足的条件针对您个人商贷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如您还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中心渠县管理部电话0818-7226678咨询。 |
姓名:姜** | 时间:2023-08-14 11:30:29 | ||
留言内容: 在成都市购商品房后,能否在达州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达州市)?若能是怎么提取?是每年提取一次还是可以一次性提取? | |||
中心回复:【2023-08-15 10:03:52】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达市金管委【2019】2号《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限制在非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文件精神。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宣传解释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刘** | 时间:2023-08-10 10:49:47 | ||
留言内容: 建议尽快开通公积金账户提醒类业务(短信提醒或者微信公众号消息推送),提醒类业务为被动式服务,用户无需操作,当个人公积金账户发生相应情况后,系统会自动发送提醒信息,据我所了解,绝大部分地方都开通了短信提醒或者微信公众号提醒,达州也应该跟进。此件网页回复即可,不需要电话回复,谢谢。 | |||
中心回复:【2023-08-10 11:40:22】 网民朋友:您好! 目前我市可以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者官方网站随时查询个人帐户情况。 |
姓名:蒲** | 时间:2023-08-09 17:16:47 | ||
留言内容: 请问下,我是2022年9月办理的公积金租房提取(18000),那么我2023年9月准备租房提取(18000),然后10月份可以申请按月提取吗?还是我这种情况需要2024年9月才能申请按月提取? | |||
中心回复:【2023-08-10 11:33:06】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蒲** | 时间:2023-08-09 17:07:39 | ||
留言内容: 请问下,我是2022年9月办理的公积金租房提取(18000),那么我2023年9月准备租房提取(18000),然后10月份可以申请按月提取吗?还是我这种情况需要2024年9月才能申请按月提取? | |||
中心回复:【2023-08-10 11:33:00】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蒲** | 时间:2023-08-09 17:05:55 | ||
留言内容: 请问下,我是2022年9月办理的公积金租房提取(18000),那么我2023年9月准备租房提取(18000),然后10月份可以申请按月提取吗?还是我这种情况需要2024年9月才能申请按月提取? | |||
中心回复:【2023-08-10 11:32:42】 网民朋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和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解答了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3-08-09 13:26:51 | ||
留言内容: 夫妻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目前打算购买住房,用公积金贷款是按首套房利率计算还是二套房利率计算?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10月执行结束后,明年还会执行这个政策吗。 | |||
中心回复:【2023-08-09 15:54:02】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 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的申请贷款人和配偶及家庭未成年子女1个月内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作为住房贷款的套数认定依据。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10月执行结束后,明年是否还会继续执行,目前未知。如有新政策出台,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会第一时间发布,请关注。 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预留电话(15228082585)为您解答相关问题,您均告知未咨询公积金问题。您见到此回复后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姓名:郑** | 时间:2023-08-04 10:56:42 | ||
留言内容: 能否将未办理产权证的商业贷款,尽快纳入商转公业务。(抵押物已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预告+抵押业务,且项目未烂尾已交房),让更多人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造福百姓。 | |||
中心回复:【2023-08-04 11:00:49】 网民朋友:您好! 因您的房屋目前没有落实产权,若您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开发商已不会再提供阶段性担保,目前您没有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房屋产权抵押,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姓名:张** | 时间:2023-08-04 09:04:19 | ||
留言内容: 本人公积金在达川区城镇污水治理站统一管理,由达川区住建局缴纳,自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拖欠公积金1年4个月未给我缴纳,本人于6月底已离职,已经影响我正常的购房需求,恳请公积金中心监督到位,补齐公积金。 | |||
中心回复:【2023-08-07 10:14:53】 网民朋友,您好: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4日与您单位法人电话联系,您单位法人表示尽快解决补齐您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7日也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清楚,如您仍不清楚,请拨打资金归集科电话0818-3091971。 |
姓名:苟** | 时间:2023-08-02 16:24:39 | ||
留言内容: 大竹学校12个月没缴公积金造成无法贷款买房应怎么办? | |||
中心回复:【2023-08-03 10:59:31】 网民朋友:您好! 我中心大竹管理部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工作人员已与您单位经办人电话联系,答复为:目前正积极联系财政,争取2022年的公积金补缴,随后再进行2023年缴交,经与大竹县财政局核实您单位经办人回复情况情况属实,这一情况您已知晓,如您仍有不明白的地方,请拔打大竹管理部电话0818-6221471咨询 |
姓名:汤** | 时间:2023-08-01 16:18:32 | ||
留言内容: 夫妻二人婚前各有一套房子,各自用自己的公积金还贷。现在结婚了,还可以分别提取各自的公积金进行还贷吗,如果不能,这样的政策严重增加了婚后家庭负担,婚前双方都可以提自己的公积金偿还房贷,现在结婚了反而只能提一套房的房贷,这样的政策跟国家鼓励的生育政策严重相悖 | |||
中心回复:【2023-08-02 10:08:03】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建议,目前我市提取政策如下: 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多项住房消费提取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且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具备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孩家庭除外)。 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王** | 时间:2023-08-01 10:02:56 | ||
留言内容: 我夫妻二人在达州西外有公积金贷款住房一套,每年住房贷款已跟中心签约还贷提取。依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第四和第七条,我家庭属于多孩家庭,现生活困难,根据提取办事指南想一年内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打电话咨询,却被告知不符合要求,在指南中,第四和第七条已明确指出多孩家庭除外,为何我不符合要求?? | |||
中心回复:【2023-08-01 14:23:07】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工作人员已于8月1日中午和您电话联系解答了租房提取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 0818-3091366 咨询。 |
姓名:潘** | 时间:2023-07-31 15:25:35 | ||
留言内容: 上一家公司拖欠公积金无力支付,联系工作人员说前公司不减员,现公司无法缴纳。但是前公司由于拖欠数月公积金不补缴无法减员,我想个人把这部分补齐也不行,必须前公司交完。我就想知道能不能放弃原单位补缴的权利,我不要了!新单位现在要给我交交不上!!!前单位现在是肯定不会交一直拖一下!请问贵单位现在对于这种有什么解决办法吗!我自愿放弃可以吗? | |||
中心回复:【2023-07-31 16:11:15】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您的情况,原单位应针对您的离职(调动)申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将不影响您在新单位的开户缴交,同时也不影响原单位对您账户的补缴业务。我中心工作人员数次与您电话联系,您均未接听。如您需要咨询更多公积金政策,请拨打我中心城区管理科电话0818-3091366。 |
姓名:雷** | 时间:2023-07-30 19:37:37 | ||
留言内容: 住房公积金在宣汉缴纳,能不能用于宣汉的房子装修贷款? | |||
中心回复:【2023-07-31 11:15:40】 网民朋友,您好! 目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没有因装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项目。如需要了解更多达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请关注达州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我中心宣汉管理部0818-5223087咨询。 |
姓名:周** | 时间:2023-07-28 11:33:53 | ||
留言内容: 请问公司没有购买公积金,个人可以自己户购买吗 | |||
中心回复:【2023-07-28 11:50:08】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您可关注我中心官方网站,根据地方政策《达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试行办法》文件中要求进行公积金建户缴纳。网址:https://www.dzzfgjj.com/html/zcfg/dfzc/2022/0601/1297.html 也可拔打我中心资金归集科电话0818-3091371具体咨询 |
姓名:曲** | 时间:2023-07-28 09:06:44 | ||
留言内容: 您好。女友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贷款已结清。领证结婚后,再买的房,算二套房吗?使用我一个人公积金贷款,符合首套房贷款条件不?是否“认房不认贷”呢 | |||
中心回复:【2023-08-09 15:39:15】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已收悉. 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的申请贷款人和配偶及家庭未成年子女1个月内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作为住房贷款的套数认定依据。根据您的情况,领证结婚后,再购买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积金贷款,算第二套房。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解答贷款政策,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宣汉管理部0818-5223087咨询。 |
姓名:杨** | 时间:2023-07-18 15:57:42 | ||
留言内容: 你好,我和家属一起在去年7月公积金买房又提又贷,自己还贷款已满一年,想来政务大厅办理签约还款,需要带哪些资料来?网上可以办理签约还款吗? | |||
中心回复:【2023-07-19 09:28:53】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咨询我中心收悉!您可携带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一类银行卡到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现场面签办理。 目前,签约还贷网上办理业务目前正在系统测试中,等测试成功后才可上线办理。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我中心城区管理部0818-3091366咨询 |
姓名:陈** | 时间:2023-07-18 14:09:06 | ||
留言内容: 住房公积金余额只有4000多,这种能转吗,能贷多少有什么建议 | |||
中心回复:【2023-07-18 14:34:55】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公积金余额4000元,同时符合其他转贷条件的,转贷公积金额度为8万元。根据《达州市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 特别提醒要求:有商转公意向的缴存人需请前往商贷所属银行个贷中心根据自身具体缴存、还贷等转贷相关情况进行详细咨询或贷前测算。如符合转贷条件的,银行会再告知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办理流程。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电话0818-3091372咨询 |
姓名:何** | 时间:2023-07-17 12:53:19 | ||
留言内容: 购买首套房公积金又提取又带款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结束? | |||
中心回复:【2023-07-17 16:09:01】 网民朋友:您好! 我市目前阶段性政策,执行到2023年10月底,所需资料和正常贷款提取一样,若仍有不清楚的,请拔打电话0818-3091368 |